我方拟对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进行招租,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官方网站及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有权对外发布招租信息,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标的资产租赁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招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招租信息披露申请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招租公告,并对招租公告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本次交易不对意向承租方设置限制竞争的歧视性条件,我方自愿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5)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招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在联交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7)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 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8)我方将在招租公告发布期间接受并配合意向承租方了解、查勘标的资产及查阅与之相关的文件。
(9)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招租公告的要求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交易等。
(10)在确认承租方后,我方将按照招租公告及交易凭证要求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在本次招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联交所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本次招租活动的相关方或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招租不动产名称 | 安远路674号 | 权利人名称 | (略) |
权证编号 | 沪房地普字(2001)第*号 | 权证类型 | 产权 |
权证面积(㎡) | 12233.94 | 权证地址 | 安远路674号 |
实际地址 | 安远路674号 |
出租方名称 | 上 (略)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 |||||||||||
受委托进行招租活动 | 是 |
招租条件 | ||||
出租底价 | *元/年 | |||
租赁面积(㎡) | 12233.94 | |||
租金调整方式 | 涉及 | |||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 | 每3年递增3% | |||
免租期 | 免租期时间4个月,租赁期限含免租期 | |||
租赁用途 | 厂房,其他 | |||
租赁用途说明 | 现状业态为酒店,证载用途为工业,在政府部门允许并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可作酒店、公寓及其配套。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是 | |||
装修改造说明 | 允许装修改造。须符合政府部门监管要求。 | |||
是否可转租 | 否 | |||
承租方需承担的其他费用 | 物业管理费 | 无物业管理费 | ||
水电气热等费用 | 承租方直接支付 | |||
押金及租金支付要求 | 是否支付押金 | 是 ,具体为:押一付三(首年月租金计算),一次性支付。房屋交付前5个工作日支付。 | ||
租金支付要求 | 按季度 | |||
其他说明事项 | ||||
抵押情况 | 不存在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是 | |||
房屋状态 | 本标的房屋尚在租赁合同期内,租赁期限届满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 |||
其他招租条件 | 1.租赁标的现有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2.首年实收年租金将按照抵扣免租金额后计算,分摊到每月,月租金照常从第一期开始收取 3.房屋租金先付后用,延迟支付1个月视为违约,出租方可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4.合同特别条款:回租部分房屋租赁面积 (1)自合同生效5年后,产权方有权向意向承租方提出回租安远路674号中顶楼整楼层自用要求,回租面积为2587平米,并由产权方提早半年以书面函告形式通知承租方回租部分房屋的交付时间、交付标准、回租价格等具体内容,具体事项由产权方与承租方届时签署相关协议进行明确。(详见对外租赁合同条款) 5.底层部分区域现作为停车位、车辆通道及食堂,意向承租方须在确认承租后,将以上区域交给产权方无偿使用 6.租金支付方式及开票方式 根据对外租赁合同条款相关约定内容,租金每期入账到安远路674号房屋产权方账户,并由产权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房屋和设备的日常维修、护理费、安全整改用均由最终承租户承担 8.承租方承租后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煤气户头等事项,相应风险需自行承担,且具体业态应符合政府监管部门要求。 9.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内应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本项目要求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开展现场踏勘,公告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及第7个工作日分别进行一次集中带看。《现场踏勘确认书》(见公告附件)将作为报名材料之一由意向承租方提交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意向承租方向联交所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认可并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见公告附件)、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不得对租赁合同提出任何修改意见,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平面图》见附件 11.出租方及承租方须在收到《竞价结果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若承租方未在收到《竞价结果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则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人民币*元(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抵扣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补足)。出租方与承租方租赁合同签署完成后,出租方向联交所发出同意退还承租方保证金的书面申请,联交所收到后将原路退换承租方保证金。 | |||
意向承租方范围 | 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 | |||
承租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1.需提交意向承租方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文件 ; 2.需提供2021年、2022年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证明连续两个财年应为盈利 ; 3.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45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实缴资本验资报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查询的“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 二、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1.意向承租方近三年内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意向承租方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信用信息” (略) 名称页面,如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有效期以信息发布之日起,将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作为报名附件上传。 3.意向承租方无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4. (略) 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 三、意向承租方须提交《承租经营方案》、《现场踏勘确认书》、《项目承诺书》。 1.《承租经营方案》(加盖公章)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①对本项目整体认识、拟经营业态、功能定位等;②本项目装修、改造、物业管理方案介绍; 2.现场踏勘确认书 3.项目承诺书 四、意向承租方经营业态酒店具有相关酒店连锁经营的丰富经验。 意向承租方经营业态:酒店,意 (略) 须具备经营连锁酒店的经验,意 (略) 须提供连锁酒店的经营案例不少2例。 五、意向承租方经营酒店业态的,酒店品牌应为国内知名连锁品牌。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自有品牌商标注册信息或商标使用许可的证明材料。 六、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保证金代付、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意向承租方向联交所线上进行承租报名时,除营业执照外,须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应加盖公章,材料为多页的加盖骑缝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承租经营方案》; (3)《项目承诺书》; (4)《现场踏勘确认书》; (5)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出具并加盖公章); (6)中国执行信息 (略) 查询记录(加盖公章); (7)信用中 (略)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加盖公章); (8)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略) 查询记录(加盖公章); (9)实缴资本验资报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的“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 (10)2021年、2022年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1)2个及以上意 (略) 经营连锁酒店品牌的经营案例; (12)国内知名酒店连锁品牌自有品牌商标注册信息或商标使用许可的证明材料; 若意向承租方提交的项目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可在公告期内补充提交材料。公告期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材料递交。 | |||
招租流程 | 1. 本项目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04日 - 2023年12月15日 2. 交易流程 2.1 参与报名 意向承租方应在项目公告期内至本网站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账号后进入“我要报名”,填写“意向承租申请”并上传相应材料;同时,按照公告要求在本项目挂牌期满前交纳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递交受让申请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申请意向承租资格。 2.2 参与交易 2.2.1 信息发布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招租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承租方应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承租价格。 2.2.2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以下方式确定承租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有优先权) 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前需详细了解并确认竞价方案的内容。 2.3完成交易 报价/竞价完成后,联交所向交易各方发送结果通知,并在收取交易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出具交易证明。 租赁双方应及时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证明内容签订租赁合同。 |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承租方 | |||
交易服务费 | 1、若底价成交: 服务费为首年首月租金挂牌价格*50%; 2、若高于底价成交: 服务费为首年首月租金挂牌价格*50%+首年年租金增值额(首年年租金成交价格-首年年租金挂牌价格)的20% | |||
保证金事项 | 1.交纳金额:2,000,000.00元 2.交纳时间: 招租信息披露日起至披露期满日前交纳至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实际以联交所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资格。 3.交纳方式:线上交纳 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结算账户 4.退还方式:(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的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全额返还;(2)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完成后及时全额返还;(3)如出租方未确认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未被确认资格后的1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5.为保护租赁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有效材料经联交所确认,且已经交纳保证金的,即获得交易资格,意向承租方需遵守联交所关于保证金的相关规则,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及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如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联交所损失的;(2)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4)竞价期内,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6)其他依据联交所有关保证金的规则有权扣除保证金的情形。 |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承租方。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附件 | |||||
序号 | 名称 | ||||
1 | 《项目承诺书》.docx | ||||
2 |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 | ||||
3 | 《平面图》.docx | ||||
4 | 《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