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北辰区征告字〔2024〕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穆镇霍咀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该项目已编制完成成片开发方案,用于普济河道(粮库)B地块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 (略) 北辰区柳东道和朝阳路交口西南侧的土地,面积约为0.5944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11日,由天穆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等调查单位,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9日至1月22日(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资源科; 联系电话:*)
北辰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