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处置
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略) 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略) (略) 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精神,对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依法联合规制,我局研究拟定了《柏乡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就《柏乡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邮寄或者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请在邮件上注明“《柏乡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年4月30日,公示期30天。
邮寄地址: (略) 场监督管理局(槐东大街359号)
邮编:*
联系电话:0319-*
电子邮箱:bxxscjgj163.com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附: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