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长征大道项目(滨江西向北、向南延伸段)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前公示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兴国县长征大道项目(滨江西向北、向南延伸段)用地预审与选址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3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情况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附件:兴国县长征大道项目(滨江西向北、向南延伸段)用地预审与选址公示说明
兴国县 (略)
2024年12月13日
联系地址:兴国县 (略)
联系人:阙持辉?0797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