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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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用地一的用地性质是否为G2?地上是否可建设配套建筑? 答:用地一的用地性质现状为G2,后续拟调整为S42+G1用地。地面可建设一些配套建筑,规模以满足珠规要求为准。 2、用地一和用地二的停车位是否有数量要求? 答:用地一不少于150台,用地二不少于150台。 3、三角地块的地下室建设范围, (略) 的退线要求是否可提供?任务书要求的一层地下室9300平米在有退线的情况下难以实现。 答: (略) 的退线在满足现状和规划管线的退距前提下,可做适当突破。地下室规模以实际退线完之后的规模为准。 4、天桥起止 (略) (略) ,建设范围是否有具体要求? 答:天桥需连接港湾大道北 (略) 阳台用地,用地一及沙滩旁人行道。具体落脚点根据方案效果确定。 5、企业获奖情况是指单位的获奖还是项目的获奖? 答: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提供。 6、招文P54择优要素表序号5 “团队成员资历强的企业优于资历差的企业;履约便利度优的企业优于履约便利度差的企业”,但招文P21业绩信誉要素表中未提及,请问是否需要提供?如需提供,格式是否自拟? 答:按业绩信誉要素表为准,投标人可在业绩信誉标书中结合择优要素表补充可提供的资料信息,格式自拟。 (略) (略) (略) 公评 (略) 2025年1月9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