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津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第二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3年1月11日,我局拟批准《南津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第二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南津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第二批) |
建设地点 | (略) 岳阳楼区、南湖新区 |
建设单位 | (略) 三峡二期水环境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略) 三峡二期水环境 (略) 建设的南津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第二批)建设项目, (略) 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的子项目,项目范围涉及南湖新区及岳阳楼区。工程范围:东至洞庭大道-学院路,西至洞庭湖,北至巴陵路-青年路-建湘路-琵琶王路,南至南湖,总面积为13.3平方公里(不含金东门片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排水主干管建设工程2项(长约1.74km)、排水次干管建设工程4项(长约3.6km)、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80项(总面积约130.77ha)、渍水点改造工程5项、黑臭水体整治工程2项、管道修复工程、管道淤积清淤工程及湖滨片区部分子项工程2项。项目总投资82831.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831.59万元,占总投资10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优化施工方案,优化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的设计,做好临时堆场的防渗工作,做好工程挖填土石方调配平衡,做好运输过程中的渗漏、扬尘等问题的防治措施。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不在施工现场食宿,经租赁民房现有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用于周边水田和旱地 (略) 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南津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南津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加强现场洒水保洁抑尘措施,在堆场等施工粉尘重点产生区域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屏;项目现场边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防溢流,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栏围挡的,应设置警示牌;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应按照要求及时清运等;严格执行《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细则》做到“6个100%”。施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隔声屏障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晚上二十二点到早晨六点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营运期泵站选用低噪声设备、地埋式布置、设备的底座安装减振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或4类标准。 5、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污泥送至建设单位指定场地进行干化脱水后输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严禁随意堆放或倾倒入河;弃土采用运输车运送至指定弃土位置;建筑垃圾及时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建筑垃圾严格按照《 (略) 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理。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加强宣传,减少*生植被的破坏和水土流失,及时复垦、绿化,恢复原地貌。 7、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收集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8、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或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