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20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平公正,现对(略)广西 (略) 第22批汽车维修五、四、 (略) 清大东方学校 、(略)广西 (略) 第23批保育师四级藤县博昊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略)广西 (略) 第24批电工四级、保育师四级梧州商贸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拟通过人员的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广西 (略) (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358号职业技能鉴定所,邮政编码:(略))。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单位将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公示名单.pdf
广西 (略) 职业技能鉴定所
2024年11月26日
信息来源:http://**-11-28/25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