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城县花海温泉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石城县琴江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石城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11日 01:1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18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5月24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略) 石城县分中心开标室(电话:0797-*)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志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石城县琴江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城县琴江镇兴隆村石下甫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城 (略) 101号(原工商局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97-* |
江西省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石城县琴江镇人民政府石城县花海温泉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XYX2024-SC-C001)竞争性磋商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石城县花海温泉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001
项目名称:石城县花海温泉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 元
最高限价:*.3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石财购2024F* | 石城县花海温泉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 | 项 | *.74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后10日内签订合同并开始进场施工,总工期为15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 (略)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建本项目工程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2)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3日 00:00 至 2024年05月18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05月2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略) (略) 石城县分中心开标室(电话:0797-*)
五、开启:
2024年05月2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石城县分中心开标室(电话:079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 (略) (网址:http://**)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 (略) -服务指南-响应单位”(网址:http://**)。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 (略) 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活动;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响应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江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 (略) 不见面开标系统响应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址:http://**)。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3、本项目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4、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5、付款方法: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完成40%,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完成70%,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后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80%;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竣工结算款通过财政审核后一年内付至结算款的97%;剩余3%在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缺陷责任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6、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城县琴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石城县琴江镇兴隆村石下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 (略)
地址:石城 (略) 101号(原工商局四楼)
联系方式: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志玲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