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略) 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 (略) 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磐发改请〔2023〕25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206-*-04-01-*)总投资38854.25万元,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758.4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2925.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833.16平方米。主要新建23栋建筑,其中,4层教学楼6栋、1层实训楼4栋、4层学生宿舍5栋,5层图书综合楼、1层科技中心、1层体育馆、2层食堂、1层换热站、1层公共卫生间、1层门卫室、1层看台各1栋,及相关附属设施。 (略) (略) 《 (略) 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报告》(长咨能字〔2023〕7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950.33吨标准煤(当量值)/2461.52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276.17万千瓦时、热力40515.44吉焦、天然气18.82万标准立方米。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