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 (略) )等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査。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 (略) 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本次收储范围内土地 (略) 为农用地,规划用途变更为建设用地住宅用地,变更前须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2022年4月麻阳苗族 (略) 开展“麻阳长青粮油综合大市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项目位于麻阳县城城北梅水桥旁,中心坐标点为东经 *** 61°,北纬 *** 2°,占地面积为3513平方米。项目东至锦绣山庄北苑边界, (略) 区第一小区边界, (略) 、北侧为未开发荒地。地块未来规划为住宅,用地性质变更为建设用地住宅用地。
二、调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部长信箱来信选登中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扩大化的问题回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 -2019)分阶段开展。本次调查地块的历史为国有农用地,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法,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收集资料,并安排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
三、调查结果
通过收集和查阅历史资料、现场踏勘、了解本地块概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本地块至今一直作为农用地使用,不牵涉任何企业。根据本次现场勘察、走访了解,地块内至今一直为国有农用地使用,未受污染。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能造成本地块污染的因素,地块符合建设用地住宅用地,调查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的工作。
报告编写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报告编写单位:湖南合一 (略)
联系人:欧阳
联系电话: *** 麻阳长青粮油大市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