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区区委巡察工作计划,2022年9月26日至10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集中巡察,12月28日将巡察意见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集中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区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梳理整改清单,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挂单整改、对账销号,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区民政局党组需整改的三项34个问题共有2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5个问题持续整改中。
(一)召开专题会议,迅速研究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始终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的领导,改进工作,推动作风转变,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抓手,坚持以上率下,亲自抓亲自管,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2023年1月17日组织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研究安排部署,认真剖析反馈问题,逐条分析梳理,研究整改措施,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认领问题,提出整改思路。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朱亮为组长,副局长谭峥、谢显波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亲自督、确保一抓到底,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整改落实,负直接责任,各股室负责人负责抓好分工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局党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形成整改方案。局党组2023年1月17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反思警醒,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了分工时限,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整改工作。2023年2月21日局党组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就十一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认真分析了问题原因,明确了整改方向。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
(1)对总书记有关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未学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
整改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总书记有关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作为重要学总书记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各级巡视巡察工作精神不到位。区民政局党组在接受巡察前,未按《被巡察党组织准备工作规范》要求,在党组会上学总书记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相关精神,也未研究部署配合巡察工作的具体安排,报送巡察组的党组汇报材料也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进行反思,并第一时间对办公室及责任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要求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向局党组汇报上级重大工作安排和要求。二是1月17日召开局党组会,认真学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略) (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 (略) 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并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同时对各类重大材料要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程序进行上报,2023年1月17日召开局党组会审议《 (略) 西区十一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区民政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送审稿),2023年3月20日经局党组会审议了《 (略) 西区十一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区民政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谋划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 (略) 级民生工程项目推进不力。如清香坪街道、玉泉街道、河门口街道3个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按要求应在2021年12月底前投入使用并完成资金支付,但是截至目前仅清香坪街道、河门口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基本完工但未运营,玉泉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还未竣工。
整改情况:一是截止2023年2月,清香坪街道杨家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河门口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已全面投入运营。玉泉街道河石坝社区已完成装饰装修,正在联系相关运营单位。二是建立健全了民生项目“周调度、月督查”工作机制,制定了“四张清单”(总体进度安排清单、问题清单、周进度清单、资金需求清单)机制,全力推进民生项目建设。(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实施民生实事督导不力。2020年区民 (略) 级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建设“西区长者餐厅”,资金下拨各街道、社区后,服务意识不强,后续督导未跟进,除陶家渡街道太平社区“长者餐厅”已运行外,其它社区基本未启动,清香坪街道杨家坪社区甚至都不知道有该项目。2021 年,因未及时有效使用项目资金,导致约79.4万元资金被区财政局收回,目前项目停滞。
整改情况:区民政局会同有关街道对拟实施社区“长者餐厅”的点位开展摸底调研和重新选址工作,确定清香坪街道金沙社区、路北社区及智学社区“长者餐厅”3个建设点位,并于5月24日形成了《关于调整西区“长者餐厅”建设项目的请示的汇报》,下一步区政府将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对相关项目资金重新进行分配。(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中。
(3)重点难点工作推进不力。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监管不到位,2020年—2021年期间, (略) 、蓝湖康养 (略)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招商引资、康复辅助产业发展、养老机构建设、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等重点工作仅仅停留于安排部署,没有追踪实际成效和实际成果,导致工作推进缓慢。2021年,城乡社区治理试点 (略) 民政厅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养老机构服务监管的问题。2022年至今,全区7家在运营机构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安全平稳有序运行,开展消防、食品、特种设备、燃气、自然灾害、疫情防控等各项安全检查31次,发现问题隐患70个,整改完成70个,整改率100%。二是近年来,西区创新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围绕建设“全国首家以钛材为原料的示范性康复辅助器具生产基地”的目标,狠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成功 (略) (略) 、北京三帝打印康复辅具装配中心、 (略) (略) 等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在西区落地建设并投入生产。攀枝花康复辅助器具 (略) 残联授予“四川康养器具产业园”,被纳入《 (略) 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打造的两大园区之一,2021年西区格里坪康复辅具特色小镇 (略) 特色小镇创建名单。2022年6月,攀枝花康复辅助器具展示体验中心建成投入运营。三是完成1个街 (略) 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逐步形成“党建引领、问题导向,文化赋能、多方联动,科技支撑、品牌示范”的创建工作经验,于2022年7 (略) 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绩效评估,其中杨家坪社区、金 (略) 级城乡社区治理示范社区称号。(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殡葬改革工作滞后。区民政局党组未真正把“治陋习、树新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乡村治理”放在心上,基本未开展此项工作。如2018年摸排辖区私建“活人墓”95座,区民政局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治理。巡察组实地查看,在格里坪村一组龙坪子和新庄村尖山周围仍然存在新建“活人墓”的情况。
整改情况:2022年,根据区政府安排,我局配合实施西区清香坪森林公园项目新庄村干龙滩片区坟墓搬迁工作。提出了《 (略) 西区新庄村拟建公益性公墓初步设计方案》,报请区政府领导阅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暂缓实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结合实际,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一是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强统筹安排部署,强化辖区集中埋葬点规范管理,协同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做好火葬区管理。二是开展殡葬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收集整理形成了《治丧服务手册》,主要内容包括文明殡葬倡议书、治丧流程图、镇(街道)、村(社区)服务内容、绿色惠民殡葬政策、《 (略) 殡葬管理条例》《 (略) 公墓管理条例》(摘录),手册已定稿并印制用于开展宣传。(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中。
3.党的全面领导弱化。
(1)党组的领导作用未充分体现。2022年以前,区民政局对救助资金的使用只在行政会议上讨论研究,党组会只有标题,无讨论研究过程。对康复辅助产业发展、殡葬改革等重点工作,2020年下半年以来未见党组会研究。2022年新修订的党组议事规则未经党组会议讨论研究,未印发各内设机构,无执行时间。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月17日党组会对2023年度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讨论研究,明确救助资金使用分配方式。二是2023年3月20日党组会听取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情况汇报,研究2023年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重点工作。三是2023年1月17日召开局党组会上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审议,针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原则进行了修订,并印发局各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党组负责人对本部门资产情况底数不清。巡察组在财务账簿上发现一笔应收账款18.5万元,从2003年挂账至今,民政局几任领导均不知道。
整改情况:此笔应收账款资金是在成立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之前就一直挂帐,为何会挂此笔资金无从查询,经与前任领导与会计联系,表示当时为区财政局向民政局借款购买车辆,但是和财政局核对该笔款项也无结果,我局将持续查找相关资料,尽快核实该应收款项资料,及时报党组研究,对可以清理冲销的及时按照财经规定进行清理冲销。(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中。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4.担当尽责有缺位。
(1)对低保、特困人群的动态核查不及时。未根据实时变化进行及时清理,部分人员服刑期间仍然享受低保。如格里坪镇大水井村村民蔡某某于2020年8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直到2021年6月才停止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大宝鼎街办沿江社区居民张某某于2021年9月被羁押,直到2022 年3月才停止享受低保。
整改情况:一是打通核查服刑人员信息渠道。自2021年发现服刑人员违规享保现象起,我局 (略) 执行庭进行沟通协调,在人大代表们的帮助下,此项工作 (略) 的支持理解,工作取得了突破,2023 (略) 建立了信息沟通渠道,对特殊人群的信息比对已建立核对机制,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坚决堵住此漏洞。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督促指导格里坪镇、各街道通过橱窗、社区公示栏等媒体宣传渠道加大对救助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此同时民政局通过电话、入户等多种形式开展好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群众守法意识,创建良好的救助氛围。三是全力做好资金追缴工作。加强对低保人员的教育,特别是做好服刑人员亲属的思想工作,全力做好资金的追缴,蔡某某、张某某违规享受的救助资金已经全额追缴,并上缴国库。四是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严格执行《 (略)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针对特殊人群违规享保情况,自2021年起已对格里坪镇、大宝鼎街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格里坪镇、各街办进行自查。在2023年信息渠道打通后已开展信息核对。(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对惠民利民不用心。格 (略) 因资金问题,沙发等家具陈旧破烂,区民政局没有用心思考如何逐步改善,直至目前此问题仍未解决。而 (略) 民政局下拨区民政局“敬老月”慰问金1.15万元,却因未及时使用被收回。
整改情况:加强格 (略) 建设指导和关注关爱,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切实改 (略) 服务条件,提高供养对象生活质量,目前已争取资金38万元,近期将划拨至格 (略) , (略) 升级改造。(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未按要求规范登记账簿,未做到账账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均存在未按照业务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2021年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明细分类账期初余额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以后严格按照要求登记现金、银行日记帐。二是2021年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明细分类账期初余额不一致的问题,经核实不存在2021年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明细分类账期初余额不一致的情况。(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未做到令行禁止。区财政局已明确2021年6月停止报销通勤费,而民政局仍然发放了2021年6月—2022年2月通勤费。报销工作餐明确了标准并要求“三单齐全”,而移民安置报销的餐费未按要求执行。
整改情况:一是报销通勤费已于2022年6月全部退回,并退回财政资金账户。二是因机构改革移民工作以及所涉及的资料已全部移交至区水利局。同时召开全局会,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要求严格按照工作餐规定执行,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超标准报销费用,报销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存在公务接待、差旅费、移民安置工作餐超标准报销的情况。如2020年1月8日,协调金沙水电站相关工作误餐报销金额160元,发票金额仅40元。
整改情况:一是接待泸县民政局赴西区交流考察辅具产业发展接待,陪同人员多报1人150元,已在2022年1月退回,并退回财政资金账户。二是对差旅费超标准问题,经核查,该笔差旅费不存在超标准报销。三是机构改革移民工作以及所涉及的资料已全部移交至区水利局。同时召开全局会,组织认真学习《 (略) 西区党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攀西委办发〔2018〕11号)、《 (略) 西区区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攀西委办发〔2017〕7号)等文件规定,强化意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要求严格按规定审批,对超标准超人数接待、差旅费的坚决不予报销。四是经核实因报销时发票未粘贴牢固,发票掉落在档案盒里面,已将发票重新粘贴。(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资金引领作用发挥不好。
(1)资金发放管理不严。2019年—2022年5月多发出低保等各类资金约13.7万元,存在错发时间长、退回资金困难、台账不清晰等问题。如玉泉街道席草坪社区居民李某某多领16个月低保金约2.8万元,截止2021年2月仅收回0.9万元;陶家渡街道花山社区王某某多领取20个月低保金约1.9万元,截止2021年2月仅收回1.4万元;河门口街道苏铁社区李某某多领12个月低保金1.4万元,截止2022年3月仅收回0.3万元。建立的退回低保金台账无资金应收总额,仅记录退回流水,不能准确反映出是否全额退回。
整改情况: (略) 困难群众信息核查机制尚未建立。 (略) 仅西区建立了16个部门8家银行的经济核查机制,但是均为手工比对,每月信息核查人员总量受限,尚达不到每户每月核查的要求,核查周期长,与低保每月审核的要求不配套,加之核查反馈仅为结果,不能查到痕迹,追查资金取证难,故导致出现错发时间长,资金追缴难的情况。二是社会救助制度的立法还在筹建中,追缴资金的依据主要依靠授权书,核查仅能查到结果,对就业时间、获取资金时间等缺少证据,当前仅靠走访、询问,到不到规范,故追缴资金仅靠街办、社区工作人员入户做思想工作,难度大。三是河门口街办苏铁社区的李某某虽然因延期办理养老金手续多领取1.4万元,街办一直未放弃追款(2022年又再次还款1000元),但因其养老金不高,女儿多病医药开支大,一次性还款难度大。玉泉街办席草坪的李某某资金仅追还0.9万元,但当前该家庭再婚取保后,生活并不富裕,打工老板又拖欠工资,生活尚存在困难。四是考虑到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不适于采取司法手段,对违规受保人员的思想工作还在加强,追款工作在持续开展。五是对退款台账严格按要求进行了细化。六是严格按照《 (略)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每月开展动态核查。(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中。
(2)拨付资金的使用监管不力。对划拨到镇(街道)的资金,只管拨付,不追踪使用情况。如2021年2月拨付至各街道的慰问资金3.7万元,无走访慰问相关资料。巡察组实地走访核实情况时,发现玉泉街道将慰问金转至街道工作人员私人账户;清香坪街道实际走访慰问人员中有5人与名单不一致。2021年1月转至玉泉街道动力站社区的特困人员护理费,截至目前仍未支付。
整改情况:一是因春节走访慰问人员并非固定,各街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查清香坪街办走访时因各单位走访人员重复、劳释人员释放等原因,进行了调整却与原名单不一致,但街办采用社会化发放方式,由银行代发(发放表标明了更换人员名单),程序符合要求。2022年的走访慰问已经细化方案,走访慰问名单已附清单。二是经核实,玉泉街道经办人员退休后未进行相关工作内容的交接,导致玉泉街道动力站社区的特困人员护理费长期未能支付。目前督促玉泉街道已支付动力站社区的特困人员护理费。下一步,加强民政救助帮扶资金监管力度,对拨出的资金使用加强跟踪检查,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挪作它用,使资金真正落到实处。(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如2019年10月10日,使用金沙水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以购买办公用品的名义购买抽纸、卷纸、纸杯等生活用品,普发全局40名干部职工。2019年10月12日,又使用该资金以主题党日活动名义组织观看电影。
整改情况: (略)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办法(川扶贫移民发【2014】259号),实施管理费是移民管理机构为保证移民安置工作的正常开展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购买办公用品及购电影票使用的资金是移民安置工作实施管理费支付,并未使用金沙水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专项资金。(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7.内部管理不严。
(1)审核把关不严。如2018年9月制定的一个正式文件,标题是“ (略) 委巡查组的整改通知单的整改方案”,把省委巡视组打印成“省委巡查组”,文件内容里也是“巡视组”和“巡查组”交替出现。2018年9月的一份简报,内容是组织生活会,标题却是“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
整改情况:2023年1月5日,按照“把握政策、求真务实、严谨规范、优质高效”的要求,制定印发了《西区民政局机关发文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文的程序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严把文件的起草关、审核关和签发关,做好校对和归档,确保制发的公文高标准、质量。(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擅自调整账务。如2020年12月30日,局财务人员未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未经相关程序,擅自对31.978万元呆账进行账务调整。
整改情况:因31.978万元为其他应收款里民福企业款项,民福企业为民政局下属企业,在很早以前就已经注销(具体时间不明),一直挂账至今,已汇报给局党组,召开党组会同意进行账务调整。(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人员变动未履行交接手续。如2020年现金、银行日记账本,2021年党小组记实本缺失,原因均是人员离职时未移交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对财务人员开展了批评教育。经核实,2020年现金、银行日记账均以电子表格登记,现正在补登2020年现金、银行日记账。二是2023年1月5日,制定印发了《西区民政局工作变动人员工作交接和物品资料交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作交接和物品、资料交接工作规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稳妥地过渡。(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中。
(4)未严格执行办公耗材采购审批流程。如2020年11月、2020年12月、2021年3月采购办公用品,均未见采购审批的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局党组再次明确和重申了办公耗材采购由办公室提出方案,购置办公耗材价格在5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核批准,5000元以上的,提请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方可采购拨付。(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8.党建工作有薄弱环节。
(1)党建基础工作有短板。如,非党人员从事党建工作;2018年党支部未使用《 (略) 党支部工作记实本》,且只有主题党日活动,未见支委会、党支部大会相关内容;2022年党支部工作记实本中所附的党小组名单,各党小组记录中,存在同一名党员在两个党小组中出现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不得使用非党人员从事党务工作,2022年5月已及时调整。二是2019年开始已按规定统一使用《 (略) 党支部工作记实本》,并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记录,完善党小组名单,全面准确记录支委会、党支部大会及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三是支部书记每月对支部基础工作资料、记录进行检查,确保了支部基础工作的规范。(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支部党员底数不清。如2022年党支部记录本中所附党员花名册15人,缴纳党费的党员有16人。2022年9月,主题党日记录出现“应到17人,实到11人,无缺席人数”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业务督导,确保相关人员对各项工作底数清,业务明。2022年5月及时调整配置了党性强、工作能力较强、熟悉党务工作的人员负责党务工作,及时对党员花名册进行动态更新,并规范完善了主题党日记录。二是支部书记亲自主持“三会一课”,3月14日带头讲专题党课,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行强调并常态化加强教育。(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
(1)干部监督管理不力。干部队*缺乏活力,工作热情减退,安于现状。个别党员、少数职工工作不在状态。如2020年7月全区开展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中,民政局但某因迟到早退无故缺岗、马某某因未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念某某因未严格执行休产假政策而受到作风问题整顿。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月制定印发了《西区民政局考勤管理办法》《西区民政局加班值班管理办法》制度,局办公室不定期对干部职工考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严肃奖惩和执纪问责,用制度管人。二是每年开展2次干部职工谈心谈话,由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谈,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谈,股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谈,年初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了谈心谈话,及时全面掌握思想动态,改进工作作风。(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未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议。2019年至今,未见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2019 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民政局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为零。
整改情况:增强主动监督意识,2023年3月党组会会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三重一大”会议,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前哨”作用,确保监督不缺位。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民政系统监督执纪。(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执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2021年,党组书记、局长因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被区纪委监委集体约谈,但本人未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剖析说明。
整改情况:2022年度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主动在民主生活会上全面剖析巡察反馈意见中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政治体检,增强政治敏锐性,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0.审计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2020年12月8日,市扶贫开发局对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进行内部审计,指出问题5个,并要求对检查出的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整改。截至目前,还有3个问题整改不彻底。
(1)“农村补偿部分支出监理未签字、两补费的使用程序不完整”问题。区民政局仅针对报告中提出的几笔业务补签了监理意见,未全面开展自查。巡察发现此类问题依然存在。如,2020年4月支付临时过渡补偿费107.2万元、2021年4月支付房屋及地面设施补偿费20.5万元,未按要求执行监理单位履行资金支付环节的签字程序。
整改情况:因机构改革移民工作以及所涉及的资料已全部移交至区水利局,已将该问题通知区水利局,区水利局已全面核查并正在进行补签字。(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问题。未及时按整改要求调整账务,直至2022年1月才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因2019年12月机构改革移民安置工作移交至我局,20 (略) 移民局开展稽查工作,后正式发文整改文件,要求全面核查完进行整改,会计将之前的所有账务进行核查后再进行的账务调整,故整改时间为2022年1月。(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会计账簿登记不规范”问题。未整改。区民政局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均采用电子表格进行登记,未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57条“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登记”的规定执行。
整改情况:因机构改革移民工作以及所涉及的资料已全部移交至区水利局,已将该问题通知区水利局,区水利局正在进行补登现金、银行日记帐。(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支持派驻纪检组织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见效。坚持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全部到位。
(三)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凝聚力、战斗力,推动“一区一城”建设。
(略) 西区民政局党组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