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生态环境 (略) 分局
关于《 (略) 瑞昌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11月17日我分局受理 (略) 瑞昌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过审查,拟对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受理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7日-2022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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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略) 瑞昌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瑞昌 (略) |
建设地点 | 内蒙古兴安 (略) 乌兰哈达镇乌兰胡硕嘎查36组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内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燃料棚、仓房、烘干塔、粮囤、热风炉房、办公室为已建工程,灰库、布袋除尘设施等环保设施为新建工程。项目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1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一)废气 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平整土地、施工期建筑基础工程的开挖、弃土弃渣临时堆放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和使用过程会产生扬尘;施工期车辆洒落的尘土的一次扬尘污染和车辆运行时产生的二次扬尘污染均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扬尘的产生量及扬尘污染程度与车辆的运输方式、路面状况、天气条件等因素关系密切。项目东北侧为居民区,为了降低扬尘产生的影响,施工单位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 ①工程建设期间,应在施工区四周设置高围挡。 ②工程建设期间,其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主要是水泥、砂土等易起尘物料在装卸、堆放和使用过程会产生扬尘,应全部入库贮存,防止风蚀起尘。 ③运输车辆道路扬尘强度除了与风速、湿度等因素有关,还与路面状况有关。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加强管理,采用密封车辆、加盖蓬布防止泥土洒落地面和采取车辆冲洗及地面洒水等防范措施,以减少道路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影响。 ④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弃渣在施工场地内临时堆放时,采用覆盖防尘网、防尘布,防止风蚀起尘。待运营期结束后用于场地覆土绿化。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最大限度的抑尘,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废水 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总量为7.2m3。 在施工时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后定期清掏沤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在远离水体、不易四散流失的专门地方集中存放于垃圾箱中,并及时清运。施工期废水不得随意排放。项目施工期废水经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安装时,没有大功率机械设施和大型运输车辆,产生噪音较低,约为75~85dB(A)。 为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施工期要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进行施工时间限制及相应的噪声防控,建议采取以下具体防护措施: ①施工时选用噪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同时加强管理,以减少因施工设备维护和保养不当产生的噪声。 ②施工活动尽量控制在厂区范围内,以减小工程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范围。 ③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 ④高噪声施工设备尽量安排在日间作业,避免夜间施工。 总体而言,施工期噪声的影响具有短暂性、流动性的特点,随着施工的结束噪声污染将会消失,对环境影响轻微。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弃土。如施工过程的残余碎砖、废料等。这类垃圾基本不溶解、不飞扬、不腐烂变质,如果管理不当,随意丢弃,将会影响环境景观,纳入所在城镇建筑垃圾系统处理,按照当地管理部门要求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理至科右前旗城镇垃圾填埋场。 运营期: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和热风炉烟气。 本项目建后年生物质燃料用量为1960t/a。经计算项目颗粒物产生量为:0.98t/a,二氧化硫产生量为:0.84t/a,氮氧化物产生量为:2.0t/a。工业废气量产生量为*m3/a。 项目颗粒物产生浓度为80.13mg/m3,热风炉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和1根15m高的排气筒,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则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80mg/m3,排放量为0.0098t/a。二氧化硫产生浓度为5.45mg/m3,项目未配备脱硫塔,所以项目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5.45mg/m3,排放量为0.84t/a。氮氧化物产生浓度为163.46mg/m3,项目未配备脱硝设施,所以项目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163.46mg/m3,排放量为2.0t/a。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不涉及水环境的污染影响,无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生产工艺无需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19m3/d(28.8m3/a),生活污水经排入化粪池后由罐车抽取排 (略) 污水处理厂。 因此,本项目的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从对水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夜间不生产,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各边界噪声排放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矿区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①热风炉灰渣 本项目热风炉炉渣产生量约为30.8t/a,集中收集后暂存在灰库,定期外售至有机肥厂进行综合利用。 ②热风炉除尘下灰 本项目热风炉除尘灰的产生量为0.50t/a,除尘灰集中收集后暂存在灰库,定期外售有机肥厂进行综合利用。 ③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3t/a,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④玉米皮 玉米皮产生量为2.25t/a,在厂区内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北侧仓库,定期外售作为饲料加工使用。 (五)生态环境 本项目的建设不涉及生态系统破坏。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水经处理后定期清掏沤肥,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六)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的粉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后定期清掏沤肥。 项目使用的原料组分不含有毒有害的重金属等污染物,不涉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其他污染物,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土壤影响因子。 (七)环境风险 本项目烟气采用相对独立的处理工艺,事故发生后可得到及时处理,无火灾或爆炸等风险。锅炉烟气不达标排放会导致一定大气环境污染风险。影响烟气排放事故概率的因素有两个: ①设备因素:即污染防治设备的不可靠度。不可靠度是设备本身所固有的,它只与设备及其零部件的设计水平、制造能力,检测手段,安装质量、自身损耗及设计寿命有关,所以设备一经组成,其不可靠程度就已确定。 ②人为因素:即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事故的发生都可以认为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不安全状态又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因此,一切事故都可归结为管理上的原因。主要包括管理上没有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监督检查制度,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的问题不及时解决,使设备带病运转等。 建设单位应对除尘设施的安装设计和实施过程引起足够重视,消除运行隐患,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安装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对污染物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加强设备的检修,及时对故障进行处理,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同时对管理方面严格要求,做好相应的规章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对员工的培训,对应急事故的处理等,从设备及管理两方面着手,真正将事故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