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凤凰雕塑深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结算审核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安徽同铸建设 (略) 受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凤阳县凤凰雕塑深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结算审核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采用公开形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凤阳县凤凰雕塑深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结算审核,12个凤凰雕塑及基础工程深化设计与施工等,总投资*.81元。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上述工程施工竣工结算审核等一切与施工竣工结算审核造价管理咨询相关的工作
3、最高投标限价:结算审核收费按照送审价*1.53‰+审减额*4%,本项目收费*.81*1.53‰+*.81*5%*4%(审减额按最高5%测算)=*.85元。
(1)、招标控制价:本次审计招标最高限价为基础服务费费率1.53‰(结算审计服务费,以工程建安费(不含运费部分)审计结算价作为计费基准值),审核成果核减费率 4%。其中基础服务费费率为竞争费率,审计核减费率固定值。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标。
4、履约保证金:无。
5、付款方式:出具经发包人认可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并移交全套审核资料后一次性支付全部的审核服务费用。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出具经发包人认可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并移交全套审核资料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评标办法:合理低价评标法
9、本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以取得现场内容的实际资料并自行承担有可能带来的安全等不利因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项目负责人具备投标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1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注册证书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2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1人及安装专业1人)。
注:上述项目组成员须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不含分公司)投标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略) 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代表开标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现场报名或通过邮箱报名: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8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安徽同铸建设 (略) (地址:凤阳县中都大道凤凰熙岸206号;联系人:孟工,联系电话:*)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邮箱:*@*q.com(注:电子邮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递交报名材料时提供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邮箱)。
2、投标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邮箱);
(2)营业执照、注册一级造价师1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和注册二级造价师2人(复印件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
3、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时依招标文件审查确定,招标代理单位接收投标报名人报名不代表其资格合格;
4、招标文件电子版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5、开标时间:2024年7月19日10时00分;
6、开标地点: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西会议室。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 代理机构:安徽同铸建设 (略) (公章)
地 址:凤阳县地址:凤阳县中都大道凤凰熙岸206号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人: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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