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编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汀县稀土产业服务中心 | ||
(略) 域 | 长汀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17:59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14:3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蓝斌、林霞、胡奇龄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分机8622 | ||
采购单位 | 长汀县稀土产业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长 (略) 10号3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温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0591-*分机862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蓝斌、林霞、胡奇龄 |
项目概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鼓东 (略) 79号外运大厦7层701福建 (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ZB*
项目名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编项目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编项目 | 1(项) | *.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00 | *.00 | 1000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本项目
信用记录: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件执行,具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 (略) 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鼓东 (略) 79号外运大厦7层701福建 (略) (略)
方式:报名期限内,投标人持《邀请函》可 (略) (略) 鼓东 (略) 79号外运大厦7层701福建 (略) (略) 现场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亦可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下述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后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后的汇款底单复印件、所报 (略) 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邮箱等投标人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63.com)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在发送报名材料后致电代理机构告知,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未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汀县汀州 (略) 55号2梯2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1、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 (略) 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略) 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 (略) 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是投标人不存在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则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不视为投标无效。 |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2、提供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 。 |
(2)特定条件:包:1
资格承诺函 |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电子信箱:*@*63.com
3.本项目开标地址为:长汀县汀州 (略) 55号2梯20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汀县稀土产业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长 (略) 10号3层
联系方式:温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0591-*分机8622
联系方式:蓝斌、林霞、胡奇龄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斌、林霞、胡奇龄
电 话: 0591-*分机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