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第十三中学(暂定名) |
建设地点 | 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 (略) 西区街道坪山河 (略) (略) 东 侧 |
建设单位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 (略) 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 (略) |
环评单位 | 惠州 (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1月26日 |
项目概况 | |
(略) 第十三中学(暂定名)位于 (略) 大亚湾经济技 (略) 西区街道坪山河 (略) (略) 东侧,项目总投资#.#元,规划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项目为普通高中教育,规划办学60个班(每班50人),共有学生3000人,教职工人数拟定230人。建设内容包括1栋5层教学和行政综合楼、1栋5层教学楼、1栋5层实验楼和报告厅、1栋2层艺术楼、1栋2层体育馆、1栋9层食堂及教师宿舍楼、4栋6层学生宿舍楼及配套体育运动等设施,共设有物理实验室3个、生物实验室3个、化学实验室3个。 经审查,该项目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提出试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的“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类”类建设项,符合《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已按规定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 | |
该项目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与建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
听证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业务科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2-#,07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