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2023-02-1 | 2、采购项目名称:睢县武警办公楼、场区改造工程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8日 | 5、评审日期:2023年03月21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答疑)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 河南 (略) | (略) 示范区长江路南豫苑路西远洋 新天地小区 5 号楼 101 号 | 2,365,5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睢县武警办公楼、场区改造工程 |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答疑)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 60日历天 | 翟家举 | 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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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评审专家名单 | 马徵(组长)、张凯、王孝举(业主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考发改价格〔2002〕1980号标准执行。 | 收费金额:19,558.5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必须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填写,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睢县公安局 | 地址:睢县凤城大道 | 联系人:魏女士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中誉 (略) | 地址: (略) 睢阳区新城街道南京路归德路交叉口宇鑫国际1号楼 | 联系人:曹鹏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曹鹏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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