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61号)、《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21号)、《广西壮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84号)和《广西壮 (略) 国土厅办公室关于实行广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制度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39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博白县博白镇西江村砖瓦用页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有关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如对公示的方案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1月3日下班前传真或送达博白县 (略) 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电话:#。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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