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报来《关于审批江西省数字住建系统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建办函〔202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江西省评审中心关于江西省数字住建系统一期项目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176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住建领域的行政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促进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信息交流,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原则同意建设江西省数字住建系统一期项目(2407-(略)-04-04-(略))。
项目单位为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 (略) 建设(地点为给项目分配云资源的机房地址)。
三、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江西省住建大数据中心、 (略) 信息模型(CIM)基础管理子系统、江西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管理子系统、数字工程子系统、数字住房子系统、数字城建子系统、数字审管子系统、江西省数字住建管理门户等8个子系统。一是新建江西省住建大数据中心。主要包括新建基础支撑模块、数据采集接入模块、数 (略) 理模块、数据资源库管理模块、数据共享服务模块等5个功能模块,并实现与江 (略) 进行对接,实现数据归集和业务协同、数据驱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提升我省住建领域科学决策、精细管理、主动服务水平。二是新 (略) 信息模型(CIM)基础管理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基础地理数据管理模块、地图管理模块、开发支持模块、系统管理模块等4个功能模块,基于江西省住建大数据中心, (略) 物理空间数字化和各领域数据、技术、业务融合, (略) 规划建设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和数字化。三是新建江西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管理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BIM模型管理模块、BIM可视化管理模块、BIM监管应用模块等3个功能模块,进一步推动BIM正向协同设计,加快推进BIM技术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竣工、运维等过程中的深化应用,提升发展效能。四是新建数字工程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江西省工程造价管理服务模块、江西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模块等2个模块,对工程造价数据进 (略) 理和分析,实现数据共享、模块联动和动态管理,实现跨层级、 (略) 、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和政务服务能力。五是新建数字住房子系统。主要包含新建公积金贷款线上申请子模块、电子档案管理子模块等2个模块,升级改造住房公积金贷款子模块,并配置1年电子签名及视频面签功能,推进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转型。六是数字城建子系统。主要包括新 (略) 体检评估信息模块、 (略) 燃气安全数字监管模块等2个模块,统筹 (略) 体检、信息评估工作,打造智慧燃气监管模块,提升燃气风险防控的时效性和主动性, (略) “烟火气”。七是数字审管子系统。主要包括升级改造江西省住建云行政审批模块,新建江西省企业业绩信息、个人业绩信息申报模块,江西省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模块等2个模块,满足全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完成全省企业/个人业绩的补录工作,并对业绩信息进行管理与公示,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八是江西省数字住建管理门户。主要包括新建用户登录、门户首页、个人中心、动态要闻等4个模块,并与江西省可信身份认证系统、“赣政通”系统、“赣服通”系统、江西省 (略) 、江西省 (略) 、 (略) 、江西省 (略) 等平台的业务对接,将住建云一期、住建云二期、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现有系统按照数字住建系统“1+2+N”整体架构整合。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0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1942.(略)元,资金由省财政结合项目建设进度统筹安排。
六、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七、项目要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依托省电 (略) 、政务云,利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通过省 (略) 进行数据共享,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概算核定表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1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省数字住建系统一期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软件购置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软件开发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 理 | 核准 | ||||||
其 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为信息化项目,无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等事项,未单独核准;本项目监理费估算金额分别为34.(略)元,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核准不招标,如涉及其他政府采购程序的,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 (略) 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 (略) 等规定的公共 (略) 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4年10月17日 |
附件2
概算核定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计 | 备注 |
一 | 工程费 | 1806.58 | 一=1~8 |
1 | 江西省住建大数据中心 | 583.96 | |
2 | (略) 信息模型(CIM)基础管理子系统 | 147.88 | |
3 | 江西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管理子系统 | 117.36 | |
4 | 数字工程子系统 | 293.86 | |
4.1 | 江西省工程造价管理服务模块 | 110.70 | |
4.2 | 江西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模块 | 183.16 | |
5 | 数字住房子系统 | 128.52 | |
5.1 | 江西省直公积金管理模块升级改造 | 128.52 | |
6 | 数字城建子系统 | 314.61 | |
6.1 | (略) 体检评估信息模块 | 294.45 | |
6.2 | (略) 燃气安全数字监管模块 | 20.16 | |
7 | 数字审管子系统 | 175.82 | |
7.1 | 江西省住建云行政审批模块升级改造 | 24.36 | |
7.2 | 江西省企业业绩信息、个人业绩信息申报模块 | 82.76 | |
7.3 | 江西省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模块 | 68.70 | |
8 | 江西省数字住建管理门户 | 44.57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116.48 | 二=1~5 |
1 | 项目管理费 | 25.50 | |
2 | 第三方软件测评费 | 36.13 | |
3 | 可研编制费 | 8.42 | |
4 | 项目监理费 | 34.43 | |
5 | 等保测评费 | 12.00 | |
三 | 预备费 | 19.23 | (一+二)*1% |
四 | 总计 | 1942.29 | 四=一+二+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