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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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131,572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东部新城中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土石方平场 标段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2 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已完成的土石方项目施工业绩或施工内容包含土石方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 现更正为:“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1 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已完成的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土石方项目施工业绩或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其中施工内容需包含土石方工程)。”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其他约定 1、投标人应自行考察施工现场与周边倒土场地,土石方运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纳入综合单价。本项目不因运距改变合同价格。2、施工承包合同形式为单价合同;结算工程量按实结算。” 现更改为:“无”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 (略) 政工程类中级职称得1.5分;具有建 (略) 政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2.5 分,本项最多得2.5 分。” 现更改为:“技术负责人具有建 (略) 政工程类中级职称或者具有建筑工程二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得1.5分;具有建 (略) 政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建筑工程一 (略) 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得得2.5分,本项最多得2.5分。”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类似业绩 投标人满足“第一章 3.1.2 业绩要求”的得2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每提供一个 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已完成的土石方项目施工业绩或施工内容包含土石方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得 1.5 分,最多加 3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 现更改为:投标人满足“第一章 3.1.2 业绩要求”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每提供一个2021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已完成的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土石方项目施工业绩或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其中施工内容需包含土石方工程)加1.5分,最多加 3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 (略) 旅游职业高级中学 2024年12月31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