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宝坻地震监测中心站优化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略) 地震局 | ||
行政区域 | 河西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3日14:0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13日至2023年04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4月24日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 ||
预算金额 | ¥5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略) 地震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河西区友谊路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老师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老师 022-* |
项目概况
宝坻地震监测中心站优化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DGP-2023-B101
项目名称:宝坻地震监测中心站优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宝坻地震监测中心站优化改造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供应商响应无效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 参考《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将通过“企查查”查询供应商关联关系,“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 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者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或证明材料。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A.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书面声明。5.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三) 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建筑资质材料(须同时提供A、B):A.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资质*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资质*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B.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资质*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资质*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四)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五) 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1) 正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职工,有投标资格,且无在施工程记录,由供应商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任命书应包含前述内容);(2)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前半年内至少1个月的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劳务合同复印件;(3) 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4)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注:1、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备查。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若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若自然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并签署确认。开标现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以备查验。4、因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3日至2023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方式:(一)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04月13日至2023年04月20日,每日9:00-11:0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三)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 (四)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500元,现金支付,现场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踏勘
(一) 2023年04月21日10:00(北京时间)在宝坻地震监测中心站( (略) 宝坻区方家庄镇老鸦台村南)集合。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二) 供应商须于2023年04月20日17:30(北京时间)前将《供应商踏勘现场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ttp://**进行踏勘前报备,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踏勘现场人员姓名、电话、身份证号。踏勘现场人员须与《供应商踏勘现场信息登记表》人员一致,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检查工作。
注:未成功报备的供应商不允许踏勘,请供应商及时核实报备情况。为防止人员聚集,每家供应商仅可委派1人踏勘现场(具体情况可提前咨询采购代理机构,但不排除临时变更的可能,须以踏勘现场所在区域要求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潜在风险,因未按要求踏勘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震局
地址: (略) 河西区友谊路19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