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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道发改审〔2024)22号
关于道县东洲大道片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道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道县东洲大道片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 (略) 排水防涝设施短板, (略) 排水防涝水
平, (略) 安全,原则同意实施道县东洲大道片 (略) 改
造工程。
项目编码为:2404-*-0401-*.
二、建设地址:道县东洲大道片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更新改造东洲大道片 (略) ,其中
DN200~DN400长4.8km,De40~De200长42km,配套改造阀门井等附
属设施:改造老旧二次供水设施10套,包括替换高耗能老旧水泵、
水箱及阀门设施,安装自动化设施、水质监测及安防设施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总额为*
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配套。
五、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
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本项目完成招投标
活动分别在标书发出前和在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十五日内,将有关招投
标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报我局法规股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七、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
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总投资概算。项目建设的节能、环
保、消防、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
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
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
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请项目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
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
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
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
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
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
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展和
道骏展种改局
*
道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