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学监测系统(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环境卫生学监测系统(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2-#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环境卫生学监测系统 |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北京,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合同单次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维保单位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签,续签期限由中心另行确定。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最高限价:3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3.本项目确定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 月13 日至12 月20 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已在 (略) 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的证明。
- 申领方式
1.本(脱密) (略) 上发送方式。
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先在中国 (略)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项下下载《申领信息表》*@*26.com(注: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申领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申领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26.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2 月24 日09时00分。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 月24 日09时30分。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四)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如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前来,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授权代表前来,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2 月24 日09时30分。
(二)谈判地点: (略) (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和《中国 (略) 》(htt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经理、卓经理
办公电话:0991-#
移动电话:#
传 真:0991-#
地 址: (略) (略)
十、质疑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采购管理室
联系人:张助理、张助理
联系方式: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