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景 (略) (略) :
你单位于3月26日向省水利厅提出振太至景 (略) 涉河工程(项目代码:2016-*-48-01-*)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4月1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振太至景 (略) 涉河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省水利厅决定准予振太至景 (略) 涉河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工程起于镇沅县振太镇南侧,与墨临高速设置振太互通,终点位于景谷县东侧的景谷东互通,路线全长47.390千米。全线采用双向四车 (略)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千米/小时, (略) 基宽度25.5米, (略) 基宽度12.75米;塘坊互通、景谷镇互通、龙塘互通连接线采 (略) 标准,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为8.5米。
二、同意评价对象为27座涉河桥梁(含大平掌大桥桥下河道局部治理工程) (略) 基建设河道局部治理工程。同意《评价报告》确定的评价范围。
三、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涉河建设方案:
11座涉河桥梁一跨过河,2座桥梁将所涉沟道治理后一跨过河,14座桥梁共19个桥墩在河道内(具体方案见附件)。K31河道治理长度136.516米,采用C30水泥混凝土梯形结构,堤顶宽0.3米,埋深0.3米,下底宽6米,上顶宽10米,深4米,边坡1:0.5,河底高程1301.996米—1306米,河道纵坡29.33‰,路基高程1413.20米—1413.25米。K8+530大平掌大桥涉难达河局部治理141.5米,底宽12.5米—14.5米,高2.9米,迎水面边坡比1:0.2,背水面边坡比1:0.2,重力式挡墙三面铺砌,基础埋深0.4米。
四、同意《评价报告》中工程防洪标准与现行标准相适应、工程建设对河势影响较小、对景谷(二)水文站水文监测环境和监测设施无影响,对沿河两岸防洪抢险的通达性无影响,运行期对沿线电站及其附属设施等水利工程无影响的评价结论。
五、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K31河道局部治理出口处需设置跌坎,以减小河道冲刷对堤防的影响。
六、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施工管理,严禁废污水进入河道,严禁固体废弃物乱堆放;工程建设若扰动河堤河岸,须原貌恢复;汛期施工须编制防洪应急预案,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二)加强工程运行管理,汛前、汛中应加强对连续桥梁区域的巡检,及时清理河道内朽木、树枝等杂物,保障河道行洪安全。
(三) (略) 水务局、镇沅县水务局、景谷县水务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批复的建设方案和明确的建设管理要求落实,确保批建相符。涉河工程竣工验收时,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验收。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振太至景 (略) 涉河桥梁主要特性表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