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巴楚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交流交往系列主题活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XJZBZFCG ***
项目名称:巴楚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交流交往系列主题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巴楚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交流交往系列主题活动(赴南北疆)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从巴楚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和业务骨干赴南北疆考察、培训交流(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名称: 巴楚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交流交往系列主题活动(巴楚县境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邀请文化领域专家赴巴楚县开展培训交流,制作培训宣传、宣传片、宣传品、推广小程序(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具体按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1)具备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具备《 (略) 经营许可证》;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中列明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略) 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 (略) 开具的依法缴纳的2022年3月至5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原件;
(6)法定代 (略) 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缴纳的2022年3月至5月中任 (略) 保证明缴费凭证及明细原件;被委 (略) 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 (略) 保证明(供应商单位2022年3月至5月中任 (略) 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原件);
(7)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 (略) 提供有效期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8)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及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1)具备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含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广告制作、咨询策划服务);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中列明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略) 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 (略) 开具的依法缴纳的2022年3月至5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原件;
(6)法定代 (略) 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缴纳的2022年3月至5月中任 (略) 保证明缴费凭证及明细原件;被委 (略) 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 (略) 保证明(供应商单位2022年3月至5月中任 (略) 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原件);
(7)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 (略) 提供有效期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8)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及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8日至2022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 *** )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东城区西泓 (略) 楼6楼1061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东城区西泓 (略) 楼6楼106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巴楚县委员 (略)
地 址:巴 (略) (民创办)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咨博 (略)
地 址:喀什市东城区西泓世 (略) 楼六楼1061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飞鹏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