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1 采购人(全称):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浏阳烈士纪念馆布展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浏阳烈士纪念馆布展服务项目 | 其他展览服务 |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项 | 1 | *.86 | 合计金额小写: *.86 元 合计金额大写:*佰**万零*仟*佰***元*角*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86 金额明细:详见附件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的深化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运行、交付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在采购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约定的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并承担合同范围内的各类风险。 2、报价中必须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不可预见费、其它项目费、税金、成品保护、检测与试验、配合服务、各系统联合调试、系统维护、缺陷修复、环境保护、建筑垃圾处置费、其他措施项目费(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报建、验收、移交、结算、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以及其他所有有关费用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深化设计方案变更部分均不进行价格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7-14 —— 2023-11-20 3.2 履行地点: (略) (略) 烈士陵园(道吾山西北)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工期要求:1.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本项目深化设计方案版式稿,并交采购人确认批复。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 1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展览服务,组织试运行,2023 年11月20 日前交付使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深化设计方案版式稿经*方指定的签字人签字确认后,*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基础布展完成(造型墙搭设完成,强弱电穿管布线完成),声光电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后,*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项目完成后的第二年度支付合同金额的25%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其中5%作为本项目的质保金,*方在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深圳金地支行( (略) (略) :4420 1619 2000 5250 722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方提供的货物(含配件)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在规定的质保期内,*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或故障负责。2、*方须提供完整技术文档,提供的技术资料(含软件)、图纸、盘片完整、清楚、正确,数据和资料准确无误,保证正确,能够保证设备按时正确地安装、调试和验收,并能满足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的需要。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中文);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在未验收前,货物保管、安全均由*方负责,货物送到*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费用由*方负责。 3、*方使用该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当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投诉时,一切后果由*方负责。 4、所有材料设备须提交详细的技术规格响应表,并注明品牌产地和生产厂地。 5、*方投标时未填报的材料设备,*方有权指定。 6、材料设备必须满足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采购需求的要求, (略) 场美誉度高、质量稳定可靠、绿色环保节能的产品。*方所投材料设备不能满足整体展陈要求或达不到*方满意的展陈效果,*方保留指定更换的权利。 7、要求提供的备件:保证货物正常运行的标准配置的附件及专用工具,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应将其数量和单价单列,供评标时使用。 8、提供最低使用期限,在此期间内不应发生非人为操作原因的重大故障,否则*方有权追溯*方的责任。 9、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产品性能、规格、型号、配置对*方提供货物具有限制性。 10、品质说明: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与投标文件所述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符:所使用的材料及配件达到优质标准,并要求有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保证一次验收合格。 11、检测证明:须有产品的出厂检测报告,所有货物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环保和质量标准。 12、*方须按照*方指定地点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由*方指定的人员进行验收,并经签字确认以后方可使用于本项目,否则按相关合同条款追究*方违约责任。 13、*方所提供的货物或部件在货物交货时,应同时提供货物产品合格证书,所提供的货物、部件或配套件,如为国外制造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报关单原件证明。 14、*方须负责提供并将本次采购的设备(或货物)及系统全部安装、调试到位,在安装过程中应注意公共安全问题,如产生安全事故,*方自行负责承担一切责任。 15、*方中标后,用户有权对中标产品进行功能性测试,如果测试结果与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时所述有所偏差,未能达到合同要求,*方有权退货并要求*方赔偿损失,并追究*方相关责任,同时*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认证测试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 16、如未能达到合同要求,*方有权退货并要求*方赔偿损失。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交付时*方按国家有关验收技术标准进行最终验收,货物须与文件相符,否则视为违约。 2、所有的货物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并经*方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1个月,试运行结束后进行项目的验收。 3、验收程序: (略) 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浏财发〔2014〕32 号)规定,按一般程序程序组织验收。 4、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方承担,验收报告单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验收标准:*方根据招标文件功能要求逐条验收。 6、产品验收不合格或出现重大经营问题,*方无条件接受*方的退货要求,并支付*方合同总价10%的违约赔偿款。不予退货或整改的,*方有权终止合同。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两年(免费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部分设备的质保期与服务厂商承若质保期或国家相关强制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长期限为准。*方承诺的免费质保期优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按*方承诺执行。2、*方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中标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保修)金,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金(保修)内扣除。 3、*方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 4、质保期内,*方应免费提供给*方为保障展览系统日常运营所需的各类设备的备件及其零配件和维修工具等。 5、质保期内,*方须提供周期上门免费服务:周期为每季度一次,服务内容为展览设备保养检修、机房服务器系统运行状况检查维护以及协助处理*方日常工作产生的其他异常问题等,检查完成后形成检查报告给*方。 6、*方须负责向*方免费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和维护保养的培训工作,并提供相关设备操作和维护手册,相关培训原则上按照其投标文件中的培训方案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议调整,*方应保质保量的完成培训任务及协助*方运营管理至*方的展览能独立工作止。 7、*方须提供24小时服务专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方的服务通知,*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并远程解决;若需到现场解决的,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若现场解决不了,*方必须免费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给予*方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方的正常工作业务。 8、在双方约定的保修期内,相关的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非*方原因造成设备无法使用的,*方应更换质量符合要求的设备,并延长相应设备的质量保质期,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方承担。 9、*方应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与技术输出方案,确保展览系统的正常运行。 10、*方必须保证,*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12、知识产权使用承诺函:*方与*方签订项目中标合同时需要提供承诺书,明示本项目中涉及知识产权产品(免费、付费)在后期同类项目中不可重复收取使用费,前期项目中*方已经支付的不再重复收取使用费。创作并被*方采用的油画、雕塑等(如有)艺术品的知识产权,除署名权外,均归*方所有。 13、*方与*方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的深化设计方案版式稿,签订合同后的15日内提交经*方认可的深化设计方案版式稿、具体施工方案。*方在施工前,深化设计方案版式稿、具体施工方案必须经过*方、设计方、监理方的同意方可实施。若深化成果未得到*方、设计方、监理方认可,*方须无条件对深化设计方案版式稿、具体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若*方不予配合或提交的深化设计成果未得到*方认可,*方不得实施,否则*方对项目整体不予以验收和支付款项。 1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确保项目上达到效果图要求,应保证项目质量管理与措施方案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基础部分和展陈部分的质量保障措施,做到基础装修与展陈完美结合,声明如果展陈的文字、图案、展板用材,声光电效果等不能达到效果图显示效果(以*方签字认可为准),则视为该工程为无效工程,中标方无权要求进行前期施工结算,视为无效施工。 15 *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6*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7 如*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方承担全部责任。 18 *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9 *方使用*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方造成损害的,*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 *方委托*方开发的产品,*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21 *、*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方提出了索赔,*方应按照*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方应在接到*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方负担。同时,*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方接受。如果*方未能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有权进一步要求*方赔偿。 7.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方。*方在收到*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方迟延交货,*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略)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11.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本项目深化设计方案版式稿,并交采购人确认批复。 1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 1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展览服务,组织试运行,2023 年11月20 日前交付使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 地址: | 北正北路425号(原质量技术监督局)3楼312财务科 | 地址: | (略) 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金花路29号安骏达仓储大厦4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