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江苏 (略) 增资项目 | ||||||||||||||||||||||||||||||||||
项目编号 | hhcq-zz* | ||||||||||||||||||||||||||||||||||
公告起始日期 | 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10月10日 | ||||||||||||||||||||||||||||||||||
拟募集资金总额 | 不低于200万元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16.67% |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200万元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是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增资前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0,000.00元,其中睢宁县农佳农 (略) 出资5,100,000.00元,占股51%;北京 (略) 出资3,000,000.00元,占股30%,江苏企智 (略) 出资1,900,000.00元,占股19%,本次增资拟增加注册资本2,000,000.00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增资企业注册资本增加至12,000,000.00元,原股东睢宁县农佳农 (略) 持股比例变更为42.50%、原股东北京 (略) 持股比例变更为 25%、原股东江苏企智 (略) 持股比例变更为 15.83%,本次增资投资方持股比例为16.67%。 | ||||||||||||||||||||||||||||||||||
增资达成的条件 | 本次增资如征集到符合公告要求的意向投资方,且进入遴选程序后经增资方最终确定为投资方,本次增资达成。 | ||||||||||||||||||||||||||||||||||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增强公司实力,增加科技型管理人才,满足未来发展需要。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 相关信息 | 一、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具备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http://**)进行会员注册,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寄递至徐州 (略) 报名(地址: (略) 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递交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投资方须准备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投资意向登记表》(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的基本情况简介(原件); 4.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原件); 5.同意认投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6.投资承诺函(原件); 7.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资方资格条件”的全部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备查文件: (一)、江苏 (略) 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天华庆审字【2022】第040号)、江苏 (略) 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天华庆审字【2022】第040-1号)、江苏 (略)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天华庆审字【2022】第040-2号)。 (二)、江苏 (略) 拟进行增资所涉及的江苏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立信东华评报字【2022】第B111号); (三)、增资企业2022年半年报(6月30日); (四)、关于江苏 (略) 拟引进新股东增资扩股的法律意见书。 (五)、睢宁县人民政府办文单-关于江苏 (略) 增资扩股的请示(编号:152); (六)、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七)、江苏 (略) 股东会决议(2022年6月1日); (八)、江苏 (略) 董事会决议(2022年5月27日); 三、增资企业承诺本次公开增资不存在任何障碍(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变化除外),保证增资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四、本公告仅为本次增资的简要说明。意向投资方在做出增资意向申请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增资企业提供的资料。公告期内,经与增资企业协商并经增资企业同意,意向投资方可自行或者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须在承诺对本次增资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增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投资。 五、本次增资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六、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成交后,在《增资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须按照《 (略) 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 (略)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徐价费〔2017〕195号)标准向徐州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具体如下:
交易服务费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50 若投资方未按以上要求向徐州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则视为投资方违约。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0516-* 邵先生 0516-* |
二、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 名称 (增资方) | 江苏 (略)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略) 睢宁县宁江工业园天虹北路35号 睢谷科技园C区228号 | ||||
法定代表人 | 郝春挺 | 成立日期 | 2019年12月4日 | |||
注册资本 (万元) | 1000 | 实收资本 (元) | 4,045,429.65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MA20J4X21R | |||
经营规模 | 中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房地产经纪;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数量 | 3 | 职工人数 | 18人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比例(%) | |||
1 | 睢宁县农佳农 (略) | 51 | ||||
2 | 北京 (略) | 30 | ||||
3 | 江苏企智 (略) | 19 |
主要财务指标 (元)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资产总额 | 606,420.00 | 1,291,984.46 | 4,991,951.48 | ||||
负债总额 | 700,317.02 | 1,493,307.46 | 5,050,135.26 | ||||
所有者权益 | -93,971.02 | -201,323.00 | -58,183.78 | ||||
营业收入 | 0 | 4,554,437.72 | 4,859,413.53 | ||||
利润总额 | -93,971.02 | -107,351.98 | -3,902,290.43 | ||||
净利润 | -93,971.02 | -107,351.98 | -3,902,290.43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天华 (略) | 北京中天华 (略) | 北京中天华 (略)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报表 日期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2年 | 7,192,355.88 | 4,789,036.78 | 2,403,319.10 | 3,865,505.63 | -2,393,067.47 | -2,393,067.47 | |
增资行为 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睢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睢宁县农佳农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睢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 资格条件 | 鉴于增资企业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本次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征集的投资方认投的注册资本为2,000,000.00元,意向投资方应满足的条件如下: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且与原股东有合作意向、能给公司带来技术或资金上的支持的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认购的除外)。 新股东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保证不含外资; 2.意向投资方应有致力于乡村振兴事业的意向; 3.意向投资方资信、经营状况良好,组织能力强,科技创新能力强,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征信良好,无失信限高等情况,公司知识产权完善,无争议,公司无不动产对外抵押、担保情况,无动产质押、股权质押情况,资产无权利负担,公司贷款无不良记录,公司员工参保情况良好,涉劳动争议仲裁率低,公司目前无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风险,公司舆情导向良好,经营风险低。 4.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增资条件 | 一、投资方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000.00元; 二、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合同》; 三、投资方须在《增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一次性全额支付增资款,增资款以人民币计价; 四、本次增资项目评估基准日后至本次增资完成日(以工商变更之日为准)期间,增资方的损益由增资后的全体股东共同承担和享有。 | |
保证金 设置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20万元整。 | |
保证金 交纳时间 (以到达徐州 (略) 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在收到徐州 (略) 书面通知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一、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增资合同》约定处置。意向投资方未被确定为投资方且未出现如下第二条所列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投资方被确定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二、发生下列情形时,依照增资方的申请,徐州 (略) 有权冻结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 (一)意向投资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 (二)意向投资方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相关外部审批程序的; (三)意向投资方无故不推进交易的; (四)意向投资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其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五)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无故不签订《增资合同》的; (六)有证据证明存在其他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情形。 徐州 (略) 冻结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后,增资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 |
四、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 1.本项目已发布预公告,预公告期间为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30日; 2.正式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10月10日。 |
正式公告 期满的安排 | 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最多延长 6个周期。 |
五、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 协议/网络竞价 |
遴选方案 主要内容 | 1.意向投资方可在公告期内向徐州 (略) 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需按照要求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银行账户,未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报名资格; 2.保证金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50 3.意向投资方需认同并支持增资方制定的商业计划和增资资金用途,认可增资方对本次增资不接受关于业绩对赌、股份回购等要求; 4.本次增资项目评估基准日后至本次增资完成日(以工商变更之日为准)期间,增资方的损益由增资后的全体股东共同承担和享有; 5.同意增资方在意向投资方认购的新增注册资本额度范围内调整实际分配的出资额; 6.本次增资意向投资方应为实际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付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不得存在代替持股或委托持股行为。意向投资方资金状况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具有较强的筹资能力;近三年无逾期尚未偿还贷款;不得以资管计划、信托产品、契约型基金等参与本次增资; 7.意向投资方及其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增资方、 (略) 及增资方控股股东不存在业务竞争关系; 8.增资方将根据意向投资方的资产规模、经营能力及战略匹配度等综合评定投资方获得董事席位的数量; 投资方确定: 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经增资企业审议批准后通过协议方式确定投资方;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徐州 (略) 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组织网络竞价,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投资方将承担无法参与网络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报名。 本增资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 |
公告附件 | 投资承诺函 投资意向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