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科 (略) 年产 *** 平方米门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 (略) 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科 (略) 年产 *** 平方米门窗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 (略) (略) 厂房 |
建设单位 | 湖南科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石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科 (略) 租赁湘潭市 (略) (略) 厂 (略) 房。 (略) 房建筑面积约为1668m2,办公室建筑面积为250m2; (略) 有玻璃存放区、切割/磨边区、铝材半成品区、铝材加工区、组装区等;生产工艺有进料切割工序、喷砂、喷漆、晾干、烘干、出料组装等工序;投产后预计年产 *** 平方米门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营运期喷砂工序在密闭房间内进行,产生废气统一收集经 (略) 理后由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喷漆、晾干/烘干工序产生VOCs、颗粒物、二 *** 苯污染物,喷漆房、晾干房、烘烤房均密闭,喷漆产生的漆雾先经 (略) 理,随后喷漆有机废气、晾干房有机废气和烘干有机废气一起进入 (略) 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VOCs、二 *** 苯达到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经8m排气筒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玻璃磨边时喷水进行抑尘、冷却磨轮;加强车间通风,定期清扫车间。 水环境影响分析: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玻璃磨边废水。 (略) (略) 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 (略) (略) 理达《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02)一级A标准排入湘江;磨边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 (略) 理后能进行循环利用,不外排。 声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音的设备进行车间内集中布置,并采取消音、减振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营运期产生的边角料及金属碎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玻璃边角料及沉淀渣收集后交物 (略) 理;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包装桶、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 (略) 理;生活 (略) (略) 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 (略) 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