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GB00023 | 宗地总面积: | 79768.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业路北侧、华夏南路东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200≤ 并且 ≤2.4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42.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商务金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商务金融用地 | 79768.6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193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99 | |||
起始价: | 23865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出让文件中《拍卖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29日 至 2024年03月19日 到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29日 至 2024年03月19日 到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3月1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3月20日在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2)本次拍卖不允许口头报名和邮寄材料。 (3)竞买人可自行到拟出让地块现场踏勘。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名竞买人,并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5)本次拍卖公告 (略) 场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廊坊日报上公开发布。 (6)竞买人须执《竞买回执单》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7)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8)受让人在拍卖会上竞得标的,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之后,需按《土地拍卖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拍卖服务机构支付拍卖佣金。 (9)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大厂农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