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五局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调换采购项目第三批单一来源公告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6日
(略) 北湖区骆仙街道办事处的中铁五局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调换采购项目第三批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略) 北湖区骆仙街道办事处
采购项目名称:中铁五局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调换采购项目第三批
预算金额:76.*元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与服务 | ||
货物 | 中铁五局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调换采购项目第三批 | 中铁五局棚户 (略) 北湖区南岭大道,本次采购北湖区所属中铁五局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徐江1人,补偿安置(产权置换方式)。(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 (略)
2.地址: (略) 北湖区郴江街道梨树山下99号恒隆华府10、11栋2203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24年6月6日 | ||
论证地点 | 湖南德顺阳光 (略) 郴州分公司会议室 | ||
论证意见 | 根据北湖区中铁五局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户产权调换意向选择意见,被征收户同意选择产权调换方式进行补偿安置并要求就近安置到中铁岭南府1期1栋1102房。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可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同意从 (略) 采购安置房*套。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朱淑君 | 北湖区财政局 | 会计师 | |
黄红梅 | 北湖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事务中心 | 高级造价师 | |
李南贞 |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 | 高级经济师 |
七、公示期限:自 2024年6月7日至 2024年6月14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略) 北湖区骆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秦培曦
电话:*
2、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德顺阳光 (略)
联系人:谷永春、曹红红
电话:0735-*
地址: (略) 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
3、财政部门名称:北湖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 (略) (略)
联系电话:0735-*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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