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扶贫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促进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冀扶办联〔2020〕9号)及《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2021〕26号)文件精神,针对全县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职、高等职业教育,且取得正式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 (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按照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标注人员名单,通过县、乡、村三级逐人逐项比对审核,沽源县2024年度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学生39人,按照每人每学期1500元标准,共计发放补助资金5.(略)元。现将沽源县2024年度春季学期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学生名单(附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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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沽源县2024年度春季学期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学生名单(第二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