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87-*(传真)、*(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钦县环境监测监察业务大楼
传 真:0877-*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德钦县阿东河河道治理工程 | (略) 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阿东村,地理坐标:起点E:98°53′46.16″,N:28°37′54.83″; 终点E:98°52′26.47″,N:28°34′52.04″。 | 德钦县水务局局 | 昆明 (略) | 本次治理段总长度为7.349km,需拆除重建部分损毁堤防,并新增部分堤防使治理段形成封闭的防洪体系。新建堤防2810m,采用埋式混凝土支护防洪墙护岸结构。拆除重建堤防878m(左岸195m,右岸683m)。新建护脚659m(左岸412m,右岸247m)。采用C20 埋石混凝护脚处理。新建10#桥为钢筋混凝土简支梁板桥,采用一跨,桥墩采用C20埋式混凝土砌筑。修复5#和7#人行桥采用C20埋石混凝土进行护脚加固。新建设置13座固床坝,采用C20埋石混凝土结构,长度为3m,宽度和堤距一致,深1.8m。本次阿东河治理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生态 ①在施工工程中,须严格控制施工红线,严禁超计划占地,严禁施工人员砍伐、破坏工程占地区外的植被,严禁在征地范围外堆渣、堆料等。 ②临时施工生产生活区、材料堆放区等临时占地区尽量避让植被长势较好的区域,尽量选用裸岩石砾地或草地。 ③加强对施工人员、运营期工作人员进行生态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禁工作人员猎杀兽类,严禁捕蛇、打鸟、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严禁食用野生动物(野味)。 ④项目实施期间,工作人员野外作业会带来野外火源管理的压力,必须把火的管理放在首要位置,常抓不懈,杜绝一切隐患。积极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时时敲响防火警钟,禁止在草坡、灌丛地、林区附近吸烟和生火,做好生活和生产用火的火源管理,建立防火及火警警报系统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制最大程度避免发生火灾。 ⑤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在临时弃渣场、料场、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围挡,严格禁止废土方进入周边耕地、道路以及林区。 ⑥严格按照征地范围进行施工,划定最小施工范围,减小植被受影响面积。 ⑦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优良设备,严格规范施工,特别注意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⑧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临时施工迹地的恢复。工程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土层。临时施工迹地恢复可采用人工种植和封育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生态恢复,要坚持因地制宜、优先选用乡土种等原则,并注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 ⑨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宜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在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并注意乔、灌、草搭配的原则,同时要与周围的自然景观相协调统一,可选用云南松、毛脉高山栎、华山松、马桑等当地植物。 ⑩项目实施期间应加强管理,提高管理者的消防意识,避免火灾等灾害的发生。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区应注意加强管理巡查,做好浇水、施肥保障措施,若发现种植的植物死亡,应查明死亡原因,并进行补种和加强管理。 2、水生生态 ①禁止工作人员电鱼、炸鱼、网鱼等方法捕鱼。 ②施工时的废水严禁不经处理的直接排放,建筑物及其他材料堆放好,建议采取临时防风、防雨设施;对施工运输车辆应采取遮挡措施,尤其是运输水泥等材料时,避免废水、废渣及废弃物对周围动物生境的破坏。 ③项目施工过程中尽可能保留河床原有形态,禁止开采河床中鹅卵石作为建筑材料;禁止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废弃土石方等进入河道,造成河道污染及堵塞;禁止人为破坏河道环境等行为。 ④采取围堰挡水,左右岸交替导流、逐段进行,减轻对河道水生生物的影响。 ⑤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⑥本项目工程占地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土地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同时须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3、地表水环境 ①建筑施工生产废水:在施工生产区临时堆场设置1条截排水沟,截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桶对临时堆场的淋滤水、施工工具清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他施工环节,严禁外排。 ②雨季径流:在施工生产区外围设置1条截排水沟,截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桶,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泼洒抑尘。 ③合理操作,控制混凝土养护用水量,尽量让养护废水自然蒸发。 ④每个施工段设抽水泵1套,采用潜水泵抽排基坑水用于该工段施工用水,多余基坑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⑤施工人员洗手清洁废水汇入沉淀桶内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严禁外排。 ⑥施工导流采用分段纵向围堰导流方式,左(右)岸施工时,左(右)岸采用开挖土石料填筑围堰挡水,利用右(左)岸河道过流。施工时不得存在另行开挖流渠、阻断河流等行为发生。 4、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①加强内部管理,要不定期地对各废水收集桶进行检查,各废水收集桶应防渗,一旦出现裂、漏情况,要及时修理或更换。另外,要加强管理,杜绝各类废水外溢。 ②采取控制措施,杜绝雨水进入材料、废物堆放区。 5、声环境 ①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工序及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②在治理段临近敏感点一侧场界设置临时围挡作为隔声降噪措施。 ③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④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械的施工噪声,同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 ⑤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应尽量避免在夜间运输,限制车速,经过居民点时严禁鸣笛,做到文明行车。 ⑥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并且加强与周围可能受影响单位的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⑦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距离最近的几户农户工程区域段施工时,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作业,施工期间张贴安民告示,并向周围公众做好解释工作;积极与项目沿线居民、单位建立良好关系,对受施工干扰的居民、单位需在施工作业前予以告知,并随时向他们听取合理意见,尽量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 6、大气环境 ①在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区临近道路一侧设置施工临时围挡,围墙应用标准板材或砖砌筑,封闭严密,保持整洁完整。 ②施工工地进出口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三池一设备",对驶出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③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洒落,不得污染道路。 ④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临时道路及通道、作业区设置喷淋系统,100%洒水降尘。基坑周边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土方开挖区域,采取湿作业法取土并洒水降尘。 ⑤施工过程中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或废弃物,应当集中堆置于区域避风处,覆盖篷布,定期洒水降尘。 ⑥河道两岸土石方及时清运至临时堆场堆放,以减少堆放时间,降低起尘量。 ⑦在施工生产区临时堆场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临时堆放场地应远离居民区。⑧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责任,并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单独列支,专款专用。实施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制度。切实履行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的清洁。 7、固体废物 ①废弃土石方:临时堆场堆放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工程后期全部用于回填。 ②建筑垃圾: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 ③生活垃圾:在施工区、施工生产区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与当地村民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8、环境风险 项目施工设备维修保养则送附近设备修理厂,项目内不产生和存储危险废弃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