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丘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文山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丘北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丘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作出关系本单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予以明确,具体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大决定;
(二)制定和调整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制定和调整促进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褒扬、就业创业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附件:丘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丘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1月10日
丘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2023年11月10日印
附件:2
丘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 | 承办股室 |
l | 制定和调整促进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褒扬。就业等方面的重大十公共政策和措施 | 办公室、相关业务股室 |
2 | 制定和调整推进或者深化退役军人保障体系等方面的重大改革措施 | 办公室、相关业务股室 |
3 | 决定实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 办公室、相关业务股室 |
4 | 制定和调整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 | 办公室、相关业务股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