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丘北县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具体如下: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决策承办科室 |
1 | 制定丘北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水安全保障规划) | 规计股牵头 各股室、单位配合 |
2 | 制定丘北县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及重大政策措施 | 水政水资源股牵头 各股室、单位配合 |
3 | 制定丘北县水旱灾害防御规划及重大政策措施 | 河(湖)长制工作股牵头 各股室、单位配合 |
4 | 制定丘北县水土保持规划及重大政策措施 | 水土保持站牵头 各股室、单位配合 |
5 | 制定丘北县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及重大政策措施 | 河(湖)长制工作股牵头 各股室、单位配合 |
6 | 制定水工程保护利用重大政策 | 建管股牵头 各股室、单位配合 |
7 | 制定全县农村供水重大政策 | 农水股牵头 各股室、单位配合 |
8 | 水工程前期招投标及招商引资项目 | 规计股牵头 各股室、单位配合 |
9 | 行政处罚、信访案件、应急防范等重大事件处置 | 办公室牵头 各股室、单位配合 |
10 | 重要政策和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 办公室牵头 各股室、单位配合 |
11 | 班子成员、股室单位负责人认为应经集体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 办公室牵头 各股室、单位配合 |
上一条:丘北县水务局关于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
下一条: (略) 丘北县烟草专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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