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泉水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工程更正公告第1次答疑澄清
递交时间: *** 11:34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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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 * ,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 * 新(合格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浦北县泉水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工程现更改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2)财务要求: * 年至 *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 (略) 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更正为: (2)财务要求: * 年至 *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 (略) 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如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更正内容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广西同汇 (略) * 年2月14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