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年产高端纺织面料8000万米、家纺四件套80万套建设项目 | (略) | (略) 长兴县虹星桥镇工业园区 | 企业投资16000万元,总用地32.1亩(存量17.3亩,新增5.4亩,腾笼换鸟9.4亩),对厂区实施低改高,整体布局规划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新购置机联网系统、加弹机(集聚6台)、喷水织机(集聚500台)、大圆机、数码印花机、压光机、电子提花机、绗缝车、缝纫机、裁剪机等生产设备。项目达产后,可年产高端纺织面料8000万米、家纺四件套80万套。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纤维、梳棉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相关要求,经加强车间管理,进行无组织排放。加弹含油废气有效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中相应标准要求。印花有机废气及臭气浓度有效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相应标准要求。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织造废水(含清洗废水)直接纳入专用污水管网,由长兴 (略) 中水回用站(北站)处理达回用水质后,100%回用于喷水织机用户;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送长兴新 (略) 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废转印纸、废丝、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综丝、印花次品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包装桶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纺织设备安装减振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2 | 长兴县104国道至长虹公路连接线工程(莲珠路至长虹公路段) | 长兴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 路线起点位于莲珠路城南路交叉口处,起点桩号为K6+012,线路由东向西延伸,终点接长虹公路,终点桩号K7+089.960。 | 本工程路线全长1078米。主线采用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 (略) 道路功能)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标准宽度24.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100KN。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施工期 生态:(1)施工进场前,加强环保的宣传和教育。(2)合理选线和施工,尽可能减少开挖面及临时占地。(3)对路基两侧空地进行绿化;对施工场地进行覆土绿化,恢复植被。(4)涉水段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减小对鱼类生境的直接影响。(5)临时施工设施完工后要逐步拆除,并按原有植被类型进行恢复。 声环境:(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2)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以降低噪声源;(3)设置临时隔声护围,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废气:(1)施工物料堆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2)施工现场、施工道路适时洒水降尘;(3)沥青铺浇,避开风向针对附近居民区、村庄等环境空气敏感点的时段。(4)不设置沥青及混凝土拌合站,均采用商购;临时施工场地远离敏感点。 废水:(1)合理安排好桥涵施工时间。(2)工程箱涵采用现场浇筑,占用池塘段采用抛石挤淤的方式加固路基,对于挤出地面的淤泥采用挖掘机、自卸车配合清除,运至指定淤泥干化场(本项目不再单独设淤泥干化场)。(3)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减少跑、冒、滴、漏等;跨河桥梁施工作业中的残、废油应分别存放并回收,对保养机具的油抹布应单独处理。 运营期 生态:(1)加强对公路沿线绿化保护。(2)对于异地移植保护的,应科学制订移植保护方案实行移植异地保护,严格依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落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保护责任。(3)对临时占用场地等进行生态恢复。 声环境:(1)提高绿化带降噪效果。(2)优化线形、降低纵坡,减少车辆爬坡时的噪声级增量。(3)营运中期超标户数,安装通风隔声窗措施;(4)对通过本公路密集村庄的车辆采取禁鸣、限速、限货等措施,合理控制过往的大型货车流量、车速等,降低交通噪声影响;(5)加强沿线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根据实际影响及时调整和完善噪声措施。 空气:(1)加强交通管理;(2)做好路面养护工作;(3)加强施工临时设施的土地、植被恢复,加强公路绿化。 水环境:(1)加强对路面和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清洁。(2)选用高等级的防撞护栏,以防污染事故发生。(3)制定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