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建 (略) 管理人
关于提请债权人审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
(2020)建通破管字第134号
莱阳建 (略) 债权人:
莱阳建 (略) ( (略) )破产清算一案中, (略) (略) 于2020年11月16日作出(2020)鲁0682破2号民事裁定书,认为莱阳建 (略) 无法继续开展经营、缺乏挽救可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无人申请重整,符合破产条件, (略) 破产。
原建通公司开发的万融凯旋城项目,其中一期项目(1-3#楼)于破产受理前已向业主交付使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推进业主办证工作,目前已为近400户业主完成产权证办理,后续管理人将继续推进;二期项目(4-12#楼)至破产受理时已停工烂尾多年,内部权利纠纷交织复杂,社会矛盾极大。管理人接手后迅速理顺各项法律关系,查明事实,并先行启动项目复工续建,保全资产价值、力争项目早日完工。同时,管理人着手制定破产财产拍卖实施方案,在保障项目续建交房的前提下,对破产财产进行拍卖转让。通过转让资产, (略) 城市 (略) 按照管理人的拍卖要求,继续进行项目建设,目前已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即将进入到验收及办证阶段。同时,管理人业已完成大部分破产财产变现、债权审查、衍 (略) 理等主要工作。因本案主 (略) 城厢街 (略) 西 (略) 旧村改造项目,建通公司需承担对西至泊村、和平村等被拆迁主体的安置义务,随复工续建工作日渐完成,目前拆迁安置工作已基本进入收尾阶段,待与相关被拆迁主体做最终结算。后续管理人可就安置后的剩余房产及通过诉讼程序收回的房产与 (略) 城市 (略) 进行收尾结算,以实现对其他破产债权的清偿。
鉴于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工作涉及范围广、周期长、事项庞杂,为尽快完成对拆迁户、购房户的有序安顿,做好交房、办证等一系列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好民生权益及生存权益,并以此理顺好其他债权人合法利益,尽快清晰财产分配结果,以实现对其他债权人的清偿,避免债权人损失扩大。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表决通过的《莱阳建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预)》基础上,结合现阶段破产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详实数据,及时拟定《莱阳建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拟推进破产财产分配工作。破产财产分配将分期进行,本次为首轮分配,主要针对现阶段无争议财产及拆迁和购房优先权人。本次分配后,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尽快实施第二次分配。现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形式及表决方式的方案》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1条之规定,管理人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全体债权人审议。【详见附件】
请全体债权人收到短信后及时审议,并于2024年12月 24日17:00前直接回复短信,明确作出“债权人名称+同意”或“债权人名称+不同意”的审议结果,债权人名称应为完整、准确的个人或企业、单位名称。如不同意,请明确说明理由,如理由无事实或法律依据的,管理人不予采纳。请各位债权人认真查阅分配方案内容及表决规则、要求,审慎行使权利。
特此报告。
莱阳建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21日
附件:
1、《莱阳建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及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