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长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对电子监控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略) 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于2023年5月29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监控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860.6880万元
三、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论证主要内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 (略) 长子县鹿谷街144号
电 话:*
代理机构:山西昱创 (略)
地 址: (略) 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行北路100号科技大厦4层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附件信息:
277.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