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210-(略)-04-01-(略)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东县平海 (略) 及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东县平海镇城 (略) 及雨污分流建设工程-惠东县 (略) 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惠东县平海镇城 (略) 及雨污分流建设工程-惠东县 (略) 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2月12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10时30分 (二)评标地点: (略) (略) 惠东分中心 1 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分别是 2 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 5 位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专业为A0502监理-市政工程。 (四)评标办法: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4家,分别是: 1、惠州广夏 (略) ; 2、 (略) (略) ; 3、广州筑正 (略) ; 4、广东 (略) 。 (六)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评标委员 (略) (略) 建 (略) 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4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2、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无 ; 3、初步评审结果:4 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七)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评标结果 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和打分,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广州筑正 (略) 、惠州广夏 (略) 、 (略) (略) 。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 (二)定标地点: (略) (略) 惠东分中心定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定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中标人: (略) (略) ,投标报价下浮率:1.51%。 | ||
中标候选人 | (略) (略)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下浮率1.51%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开工日期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期暂定为42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总监理工程师:黄濠文 | 资质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略)) |
业绩 | 2023年至2024年陈江街道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姓名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黄建平 | 资质资格 | 房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B(略))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略) (略)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略)级资质;总监理工程师1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略) (略) (略) (略) 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 (略) (略) 录入的人员。 | |
业绩情况 |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 (略) (略) (略) 提升改造工程、2023年至2024年陈江街道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监理、潼湖镇乡村振兴“东江原乡”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潼湖镇新光村马山小组水渠提升工程、2022 年陈江街道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 (略) )、2022 年陈江街道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 (略) )、2022 年陈江街道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 (略) )、 (略) 水口街道重点提升镇街“七个一”品质提升项目采购工程监理服务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东县平海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略) 惠东县龙泉新村龙泉大街113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略)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东县住房和 (略) | 联系电话 | 0752-(略) |
联系地址 | 惠 (略) 148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12月16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略))。 |
项目开标时间:2024-12-12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13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