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邮区中心重量稽核设备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呼和浩特邮区中心重量稽核设备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nmyz2024gktp001)
项目 (略) :内蒙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 (略) 中心重量稽核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6.94 万元,招标人为 (略) (略) 。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呼和 (略) 中心南车间大件 (略) 、北车间特 (略) 分别配备 1 台重量 稽核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呼和 (略) 中心重量稽核设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呼和 (略) 中心重量稽核设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响应人必须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具有良好的信誉 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响应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 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响应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 4.响应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 物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响应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6.响应人没有被 (略) 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 (略) 站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7.响应人须提供中国 (略) (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 图;
8.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9.响应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 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 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响应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 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 只 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谈判。
11.与其他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
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谈判。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谈判。
13.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被 (略)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 格参加本项目谈判。
1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以及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领取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企业简介资料,通过电 子邮件方式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q.com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51 号 2 楼会议室
七、其他
首次公告响应人少于 3 个的,重新公告;重新公告后,若响应人或进入详评的响应人仍
少于 3 个的,为提高采购效率,只有 2 个时,可直接转为邀请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只 有 1 个时,可直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内蒙 (略) (略) (略) 51 号
联 系 人:周岩
电 话:0471-(略)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