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就泰 (略) (略) 相关医 (略) 内询价采购,诚邀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二、标书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标书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1日
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文件原则上不予受理。
地点:泰 (略) 医学装备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同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资料。
联系人及电话:刘主任 0796-(略)(工作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参询单位需提供的标书,一正两副,加盖公章,包含以下内容,依次放置:
1.泰 (略) (略) 医疗耗材询价采购品目清单(附件1)纸质版,必须填写(报价、生产厂家、医保编码、 (略) 价、参数),按附件目录序号一一填写,不可修改表格序号、项目名称和调整排序等。
2.诚信投标(报价)承诺书(附件2)。
3.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质证明材料或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附件3)。
4.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复印件,产品供应业绩表。
5.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请到 (略) 网站查询依据),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行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四、评标方法
1.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符合本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的产品,投标报价最低的即为中标价,该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即为预中标人。预中标人采用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 (略) 方需求,院方将根据中标排序依次选择下一位中标人, (略) 方满意为止。
2.院方将组织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评估、集体决策的原则。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询价单位为泰 (略) (略) ,中选单位负责中选产品配送并按要求开具清单发票。
2.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加报名,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 中选单位所中选的产品不按要求供货的视为虚假投标,该公司或个人五年内不得参与泰 (略) 相关类别经营活动。
4. 监督电话:0796-(略)(工作时间)。
5. 免责声明:本次询价成果如受临床应用和政策调整不能采用,工作成果不构成采购人的履约承诺。
6.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1日。
泰 (略) (略)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