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名参与抽取企业资质 (略) 项目备选承包商库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 、报名参与抽取企业提供资料 ( * )承诺书原件; ( *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单位鲜章核验原件);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单位鲜章核验原件),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参会。 ( *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且不能有在建项目, (略) 查询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项目,如有在建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抽取活动。拟派项目经理中选后不得随意更换,如果更换,根据情况3个月内禁止该项目经理在永参与投标和抽取资格。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本单位 * 年8月至 * 年 * 月期间每月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抽取企业鲜章),并提供原件(身份证除外) (略) 备查。外地施工企业还需同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2、项目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市政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类别为道路与桥梁专业或结构专业)。 (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 * 年8月至 * 年 * 月期间每月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抽取企业鲜章),并提供原件(身份证除外) (略) 备查。 3. 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量)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造价人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人。(提示:主要管理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造价人员应附有全国造价员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章,本单位为以上人员在 * 年8月至 * 年 * 月期间每月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以上人员的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造价人员的造价员证书原件备查)。 4. (略) 市外施工企业: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按照渝建发〔 * 〕 (略) ,按渝建发【 * 】 * 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 (略) 配备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并且岗位及专业相对应的人员(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和拟 (略) 配备管理人员信息在 (略) (略) (略) 的网页截图),不能提 (略) 理。 ( * )以上人员和养老保险原件和复印件任意缺 * 项的,视为不响应发包要求,视为无效。 ( * ) (略) 保。 (略) 或中选公示期间复验委托代理人和 (略) 保。由项 (略) (略) , (略) 保验证码,复核验证报名意向承包商授权代理人和项 (略) 保真实性。报名意向承包商在递交授权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原件的复印件时,须同时将真实、有效的能验证其养老 (略) (略) (略) 保验证码附后(格式自拟),若社保原件 (略) (略) 保验证码的,则不需附后。若报名意向承包商的授权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未提供有效的能验证其养老 (略) (略) (略) 保验证码或提供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抽取、排名或中选人资格,报名意向承包商资料弄虚作假者,由项目业主书 (略) (略) 门依 (略) 罚。 * 、压证施工 1.本项目抽取会结束后,中选人将派驻的项目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岗位(资格) (略) (略) 门保存。 2.本项目完工 * 天后,因项目业主 (略) 竣工验收的, (略) 门应按照规定退还中选人(承包人)相关岗位(资格)证原件。 3.中选人违反本条押证施工规定的,视为不响应发包文件要求,项目业主有权取消中选人的中选资格及合同, (略) 门依 (略) 理。 * 、履约担保的金额、提交及退还 1.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 %。 2.提交方式:转帐。 3.提交时间:中选人必须中标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向项目业主缴纳本条规定的履约担保,中选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或未缴纳至项目业主指定帐户的,项目业主取消其中标资格。 4.履约担保的退还: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退还。 * 、工程结算原则: 1.本项目 (略) 示 (略) 工程内容,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必须等于发包价。结算时人工和材料不作任何调价。 2.特殊情况下,因地质、水文、技术等客观原因实施工程变更或者引起工程造价调整的,项目业主应当按照政府投资管理 (略) 报批手续。 3.工程结算价=A-B+C A:本项目发包价, (略) 示 (略) 工程内容,合同总价必须等于发包价。 B:施工图范围内 (略) 分项,价格为本项目发布的财评报 (略) 分项的总价(即 (略) 分项单价*工程量)及相应取费计算出的费用。 C: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或施工图范围外因特殊情 (略) 分变化发生的 (略) 分(履行报批手续获得批准后)按以下办法结算: ①计价原则按原发包价 (略) 。 ②综合单价原发包价有的,参照原发包综合单价计算,原发包价没有的以发、承包人确认的综合单价计算。 ③工程量按原发包价编制依据计算,并以双方认可为准。 * 、合同款的支付: 按不超过经发包人审核完成工程量的 * %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工程款不超过发包人审核的工程总进度金额的 * %,发包人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 %,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按国家 (略) 。 * 、招标代理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1万元, (略) 代理公司。 * 、施工前, (略) 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对支护 (略) 性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