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1 17:50 来源:市发改委投资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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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7-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2024-*
- 责任部门:
(略) (略) 绿地及海绵化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关 (略) (略) 绿地及海绵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九城管字〔2024〕1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及《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赋码和审批(核准、备案)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赣发改投资〔2024〕287号)等文件。该项目投资规模在*元以下,可以合并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 (略) (略) 绿地及海绵化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404-*-04-01-*)。项目责任 (略) 城市管理局,项目建设 (略) (略) 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二、项目建设 (略) 浔阳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略) 总红线面积约5050平方米进行绿地及海绵化改造,其中:绿化面积约2845平方米( (略) 建设面积约261平方米), (略) 面积约154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约43个。包括整理场地、绿化栽植植物,新建游园步道、广场,安装园林设施及场地海绵化改造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约为299.*元,资金 (略) 本级一般债。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人防、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