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浙江 (略) 年产200台水车式加工专机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1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浙江 (略) 年产200台水车式加工专机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年产200台水车式加工专机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浙江 (略) | 项目负责人 | 陈云法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 | ||
建设地点 | (略) 干江镇滨港工业城南北 (略) 7号 | 用 地 | *.63m2 | |||||
项目概况 | 企 (略) 干江镇滨港工业城南北 (略) 7号,厂房已建,共2幢,分别为1幢1F厂房(局部2~3F)、1幢5F的办公楼。本项目产品及规模为年产200台水车式加工专机,涉及的生产工艺为机加工、打磨、焊接、批灰、喷漆等。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本项目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点等保护目标。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 (略) 干江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外排。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废气: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喷漆及自然晾干废气和批灰废气。 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喷淋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经收集 (略) (略) 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项目固废为干式机加工边角料、集尘灰、废过滤棉、湿式切削金属屑、漆渣、废切削液、废油桶、废液压油、其他废包装桶、废滤筒和生活垃圾等。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 (略) 干江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外排。 2、①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②合理布置车间布局;③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⑤企业在进行生产时关闭门窗,夜间不生产。 3、干式机加工边角料、湿式切削金属屑、集尘灰、废滤筒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其他废包装桶、废油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液压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项目批灰、喷漆、打磨等产生的废气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9月2日 ~ 2024年9月9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