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毕节机场改扩建工程项目申请办理临时用地的批复
毕节 (略) 金 (略) :
你局《关于贵州毕节机场改扩建工程项目临时用地的请示》(金国土资呈〔2022〕34 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毕节机场改扩建工程项目占用响水乡飞雄村集体土地3.1042公顷为临时用地,包含农用地2.9786公顷(其中:耕地0.8626公顷、林地1.9564公顷、其他农用地0.1596公顷),建设用地0.1256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用地涉及一个地块。
二、该临时用地用于贵州毕节机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材料堆场,临时用地单位毕节 (略) 。
三、项目临时用地必须按照批准的临时用地规模、用途、年限,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禁止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严禁超批准范围使用土地。
四、 (略) 呈报的临时用地合同,做好临时用地补偿工作,妥善解决好被使用土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五、 (略) 呈报的临时用地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做好拟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六、严格按照签订的《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落实好土地复垦费按期缴存;用地期满后按照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履行土地复垦义务,临时用地期满后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 (略) (略) 门验收合格后归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七、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你局要严格按照上述工作要求履行好监管职责,发现违法行为要 (略) 。
毕节市自然 (略)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