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东昌区分局 关于“ (略) 生活垃圾分类转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生活垃圾分类转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2年9月9日,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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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生活垃圾分类转运中心 | (略) 东昌区环通乡明兴村 | (略) 垃圾无 (略) | 吉林省希环环境 (略) | 拟投资6604.*元, (略) 东昌区环通乡明兴 (略) 生活垃圾分类转运中心项目。项目厂址位于环通乡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东侧,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2902.29m2,垃圾转运处理规模为500t/d(生活垃圾400t/d、厨余垃圾100t/d),按《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界定为大型-Ⅱ类转运站。本项目生产不用热,冬季 (略) 集中供热能源。 | 1、生活垃圾转运压缩处理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异味易引发环境纠纷,产生异味的车间要尽量远离居民侧;本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100m)内的居民在项目运营前必须全部搬迁,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垃圾和垃圾渗滤液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达标排放。按化学品库标准要求,建设除臭剂、混凝剂(聚合氯化铝PAC)、絮凝剂(聚*烯酰胺PAM)、固体碱(NaOH)和硫酸(H2SO4)等化学原料存放库,并做好防渗、通风和环境保护工作;转运站及转运车间内的辅助用房应单独设置通道门。施工要按项目设计功能和地质地貌情况合理建设,采取边沟、护坡、挡土墙、框格和绿化等防护措施,稳定坡地防治水土流失。 2、项目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明沟外排至通天河;生活污水经隔油设施处理后满足《综合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三 (略) (略) ;冲洗车间地面水、清洗汽车及设备水、除臭工段清洗废水和垃圾渗滤产生的废水,由建设的100m3/d污水处理站,采取“隔油+气浮絮凝+CA水解酸化+UBF厌氧 +A/O法处理+MBR纳滤”组合处理工艺处理,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和《综合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限值后,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垃圾渗滤液产生的污水为高浓度有机废水,项目的卸料间、压缩间、渗滤液收集间、污水处理站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其地面和所有与垃圾、垃圾渗滤液及污水处理过程中接触污水的地面和污水(泥)的处理池,要按防渗标准和规范要求采取防渗措施;转运车间地面和内墙面1.5m以下应做防腐处理,且应便于清洗,站内应场地平整不滞留渍水,并应设置污水导排沟(管)以收集污水;厂 (略) 和办公区为一般防渗区域,按一般防渗区要求做好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4、垃圾转运作业在相对密闭的状态下进行,以便于对污染实施有效控制;垃圾转运车间应安装便于启闭的卷帘门,设置非敞开式通风口。垃圾卸料大厅、压缩车间和垃圾的压缩(榨)机入料口及机箱对接口等处,产生的颗粒物、氨、硫化氢、硫醇类、酮类、胺类、吲哚类和醛类等恶臭气体,采取空间植物液喷淋除臭+负压收集+除尘+洗涤除臭塔等污染治理处理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限值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产生异味的处理池要采取封闭防异味外溢和除臭微生物与水中的恶臭物质发生吸附和洗涤除臭塔等“全过程除臭”治理措施,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级限值;厂界无组织粉尘和恶臭气体分别满足以上两个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厌氧系统产生的沼气(*烷)气体,收集后经脱硫处理达标后由设置的火炬燃烧高空排放。食堂大灶要使用气体燃料或采用电炉等清洁燃料;大灶产生的油烟废气体要采取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措施,排放的油烟气体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排放限值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5、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夜间(22点至次日6点)不得进行产生高噪声扰民施工;建设封闭的垃圾卸料大厅、压缩车间和污水处理车间。运营期安装的垃圾破碎机、压榨机、罗茨鼓风机、搅拌机、压滤机、空压机和各种泵等产生噪声的工段,要采取消音、隔声、车间封闭、内装隔声吸声材料、基础减振和软连接等措施,以确保其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区排放限值。 6、 (略) 区居民生活垃圾实施分类、压缩和转运,分类压缩后的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转运至通化 (略) 进行焚烧发电;厨余垃圾压榨和食堂餐饮废水回收的油脂,收集后送资质部门处理;污水处理站建设(不小于5m3)污泥贮池用于污泥消毒,脱水后污泥与脱硫废物并送至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要制定氨气、硫化氢、*烷气体、氢氧化钠、硫酸等易燃及有毒有害物质发生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对管理运行和设备维护等人员进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培训、演练合格后上岗。 8、按照《排污许可管理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管理文件要求,“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