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发改审〔2024〕146号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江津区2024年普通国 (略) 水毁地灾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可研的批复
(略) (略) 养护段: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 (略) 江津区2024年普通国 (略) 水毁地灾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可研的函》(津路函〔2024〕72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结合区交通局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 (略) 江津区2024年普通国 (略) 水毁地灾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项目代码:2408-*-04-05-*。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 (略) (略) 养护段;
建设工期:4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对江津境内普通国省 (略) 约2 (略) 段进行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约1360m3,浆砌块石护面墙约28m3,C25砼挡土墙约1490m3,波形梁护栏恢复约184米, (略) 面挖除及恢复约300平方米,涵洞修复和新建约32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15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元,预备费用8.*元。资金 (略) 养护专项资金。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