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眉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受有关部门委托,现将眉县原粮食系统四宗房地产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以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处置。交易期内由眉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中介机构(如有)共同受理该交易项目的有关咨询事宜。
一、拍卖标的:
标的1:眉县营头镇老街道西段房地产,宗地面积4795.79㎡,房屋建筑面积136.08㎡;
二、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三、公告期:自2023年9月7日9时00分至9月21日18时00分。
四、竞买保证金:11万元;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18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未竞得的,于现场公开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请备注:眉县房地产)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略) 宝鸡分行营业部
账 号:*806
咨询电话:0917-*(贾会计)
五、报名时间:自2023年9月7日9时00分至9月21日18时00分。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址:自2023年9月20日至9月21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地址为:标的所在地预展。
七、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2023年9月22日10时00分, (略) 金台区行政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大厅。
八、价款支付方式、票据形式:
现场竞价结束后,买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联系出让方和中介机构办理成交价款和标的交割手续。
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拍卖成交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九、标的物交接方式:由委托人移交拍卖标的。
十、根据有关规定,现承租人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 特别提示:
1,请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该项目《拍卖公告》《拍卖会资料》,认真察看标的物、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拍卖标的物以标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所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之规定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 (略) 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 (略) 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 (略) 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十二、附件:
1.《拍卖会资料》
2.《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方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0917-*
查看标的联系人及电话:于先生 *
查看标的联系地址: (略) 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2号楼B座805室
交易中心联系人:刘工/张工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917-*
交易中心地址: (略) 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