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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新增产品盐(乳)酸左氧氟沙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略) 新增产品盐(乳)酸左氧氟沙星项目,建设地点 (略) 产业集聚区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大道66号,现我单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略) 新增产品盐(乳)酸左氧氟沙星项目,建设地点 (略) 产业集聚区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大道66号,对四分厂克林霉素磷酸酯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占地面积1838.26m2,建筑面积约5263.69m2。改造利用部分现有设备,新增部分设备,改造后可增加盐(乳)酸左氧氟沙星和乳酸左氧氟沙星两种产品,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缩合反应罐、蒸发器、精制罐、离心机、干燥机等,两种产品合计计划年产量为40吨。改造后克林霉素磷酸酯和盐酸克林霉素两种产品产能160t/a不变,克林霉素磷酸酯生产线产品总产能200t/a,产品种类增加,每种产品交替生产, (略) 场需求进行调整,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
(1)全文报告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1-1.html。
(2)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通过邮件及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居民、村民及工作人员、行业专家及环保主管部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并反馈意见和建议。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396-*;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驿城区光明路 (略) 。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
(略)
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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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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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