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部门: (略) (略) 发 (略)
监督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024-*
标段(包)名称:于洪区百万级公共储能中心项目(一期项目)EPC
标段(包)编号:**
原开标时间:2024-11-29T01:30:00.000+0000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2024-12-09T01:30:00.000+0000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按照《于洪区百万级公共储能中心项目(一期项目)EPC 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1.103款的规定,招标人现发布本项目第1号澄清文件。本澄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当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澄清文件内容为准,本澄清文件正文共1页。 澄清内容如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投标报价其他要求 一、(二)工程费报价(A2)要求 2.各投标人应通过现场踏勘了解的现场实际情况、发包人要求、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安全、工期要求、文明施工要求、承包范围、自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设计图纸,根据工程内容分别依据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规定或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18年版)及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投资风险,报出工程费的报价系数及工程费报价。 二、(三)工程费原价计价规则 3.工程费原价计算方法: (1)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工程内容分别依据2017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规定或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18年版)及相关规定中的各定额计算规则。 (5)管理费、利润以及可以按系数计取的措施费根据工程内容分别依据2017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规定或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18年版)及相关规定标准中的投标价基础费率执行。企业管理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自身企业组织施工成本和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包括工程项目附加税费。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王海涛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