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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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信单位:辽源 (略) (略) 行政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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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2022年2月25日至2月28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东丰县乡村振兴畜牧养殖示范基地基础设施项目- (略) 建设项目 | 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那丹伯镇曙光村 | 东 (略)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饲料生产车间、原料库房、投料棚、控制室、锅炉房与配套用房、开票大厅、办公楼、筒仓、停车场、围墙、大门、 (略) 面硬化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饲料12万吨。 | 吉林省实丰 (略) | ①废水 本项目生 (略) 内防渗旱厕内,锅炉排污水为清净下水, (略) 内地面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废气 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各自 (略) 理后(除尘效率≥ *** %),锅炉烟气经过1根35m高,出口内径为1m烟囱(DA014)排放。锅炉烟气污染物浓度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4)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在进料、粉碎、包装等工序将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颗粒物,各个投料口、粉碎机、配料秤、打包口、散装口、筒仓卸料口等产尘点均安装除尘设备,其中粉碎机、配料秤、豆粕清理筛为密闭设计,其余产尘点设置集尘装置对粉尘进行收集,收集效率98%,收集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以上)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排放标准要求,废气经不低于18m高排气筒(DA001-006)排放。 本项目散装物料的原料仓均为全密闭结构,装卸粉尘成份分为玉米、豆柏、麸皮等粮食加工残余物。本项目筒仓投料口、成品散装口均安装高效布袋除尘器,粉尘补集效率98%以上,除尘效率99%以上,经过净化除尘后废气均经18米高排气筒(DA007-013)排放,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排放标准要求。 本项目生产车间密闭,通过洒水降尘等措施,项目未收集的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③噪声 运营期主要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循环泵、引风机等设备,本项目采取设备 (略) 理、加消音器、 (略) 理等措施后, (略) 界声压值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门统一清运;废包装物集中收集, (略) 理;锅炉灰渣及布袋除尘 (略) 用于农田做肥料;废离子交换 (略) (略) 理;饲料原辅材料筛选混合阶段产生少量 (略) (略) 理。 |